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网站导航收录 > 百科知识百科知识
27岁智残男子,判归父亲,母亲不给抚养费不让进门行吗?
孩子,抚养费,义务27岁智残男子,判归父亲,母亲不给抚养费不让进门行吗?
发布时间:2016-1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27岁智残男子,判归父亲,母亲不给抚养费不让进门行吗?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都认为母爱是最伟大而无私的爱,她们会倾其所有为儿为女,离婚没有能力可以不要智残男孩,但是她怎么不给抚养费呢❓正常的孩子可以只给到十八岁,那还要在有工作的情况下,现在的孩子都要读大学,那么生活费要继续给,只到参加工作为止。而智残孩子没有工作能力,父母都有义务和责任抚养孩子,所以,在这种情况下,你可以不让她进门。
还有一种情况,这女人没有工作,自身都难保,那她不给生活费情有可原,人心都是肉长的,那是她的能力有限,也应该让她看孩子,对吗❓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我是提问者本人,因为一提及此事,我就内心极度悲伤,无法在当时详实写事经过。
首先,可能我表达得不够清楚,只是大家误以为是不让母亲探视。
其实不是不让母亲探视,而是因为父亲无居所,在打工单位宿舍居住,孩子无住处,孩子母亲有多套房却坚决不让孩子进门,多次殴打辱骂孩子,目的是赶其出门,还一分生活费不给。甚至当着警察的面不承认自己是孩子的母亲,殴打并叫嚣其滚。对其精神进行摧残……
更过分地是外婆和姨姨帮助孩子还遭其母亲憎恨报复辱骂……
一想起来就气得胃疼。
这样的畜生我该不该曝光她,该如何用法律维权?请大家帮着出出主意。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当原不行。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抚养子女,是父母的法定义务!(27岁,智障,无自主生活能力)探视子女也是法律赋予父母的法定权利,两者并不冲突!
父母离婚后,一方不得以另一方没有履行抚养义务,而限制其探视权!
以上,两种权利是并行不悖的,不能因为一方不履行义务,而丧失或者人为排除其权利!
另一方不履行抚养义务的,如何解决?!
如果,离婚判决书中,明确判定了女方负担的抚养费用,女方拒不履行法定义务,可以到法院立执行案件,申请执行抚养费。如果,离婚判决书没有判决抚养费用,那么可以另案起诉抚养费之诉。综合以上,一方不能因另一方不履行法定义务而人为减损另一方权利。拒绝女方探视是不合理也不合法的!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父母都有:抚养权、和义务!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都离婚了,你当然可以不让她进门。你可以和她协商到外面看孩子。不能剥夺她的探视权。
你可以用探视权和她协商抚养费的事宜。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世上最伟大的爱不是母爱吗?
上一篇:纯白色门和象牙白门哪个档次高?
下一篇:返回列表
相关链接 |
||
网友回复(共有 0 条回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