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抛开民族因素,二战中的日军是一个值得尊敬的对手吗?
日本,日军,尊敬抛开民族因素,二战中的日军是一个值得尊敬的对手吗?
发布时间:2019-0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问题补充: 抛开民族因素,二战中的日军是一个值得尊敬的对手吗?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世上没有值得尊敬的侵略者。尊敬侵略者就意味着对本民族的背叛,
尤其是对日本,尊敬他,会被错认为是臣服懦弱,它会变本加厉的来奴役你。
1944年10月,长辛店日军宪兵队长吉田在北平地区特务机关联席会上,介绍自己杀害中国人的经验。他会到学校里找一些年轻漂亮的女青年,诬陷她们是抗日分子,把她们的头颅砍下来放在锅里煮,把煮熟的肉掏干净,只剩下雪白的头骨放在桌子上当装饰品。
北平延庆县宪兵队长山下发言说:他们抓了800多名中国劳工修公路,只干了5天,由于流行传染病,这些劳工都被推入大坑,然后浇上汽油活活烧死。
北平前门外东市口的城南宪兵队长介绍说:他们抓住抗日分子后手脚都捆住,头朝下将人放入水中,这种逼供方式叫“临死寸前”。后来有人想逃跑,日本宪兵就抓了300多名中国人,剥光衣服反绑双手,由40多名日本兵动手,一次就砍去了180多个人的头颅。挂在附近的电线杆子上,厕所里,食堂里,大道边,让活着的中国人睁眼就能看到。
一个叫金井的老鬼子回忆说,1944年他在哈尔滨南大港驻防时,一个年迈的中国老太太拨开日本军马的马粪,从里面挑出没有被消化掉的豆子。
金井上前一脚把老太太踹翻,一顿臭骂。可是老太太舍不得走,舍不得散落在地上的豆子,她哭着跪在地上,一个劲儿的给金井磕头,金井眼睛不眨一下,把刺刀戳进老太太的胸膛。
1941年5月,侵华日军华北方面军下达了臭名昭著的“三光”政策:凡是敌人(八路军)区域内的人,不问男女老幼,应全部杀死。所有房屋,应一律烧毁;所有粮秣,其不能搬运的,亦应一律烧毁;锅碗要一律打碎,水井要一律填埋或者投放毒药……
据调查,1930年河北130个县,总人口2846.65万人,1945年日本投降时,全省人口2531.27万人,15年间,总人口减少了315.38万人。
例如河北兴隆县,1930年全县人口16.2万人,到日本投降时,全县人口只剩下9.7万,损失的人口中,93%是手无寸铁的农民。
日本侵略军禽兽不如,犯下的罪恶罄竹难书,而这些禽兽迄今死不改悔,每年参拜靖国神社的日本政要不计其数,一次次向受害国人民的伤口上撒盐。从来不懂得反思自己的罪行。因此对日本只有刻骨铭心的仇恨记忆,永远不会赢得一个正常中国人的尊敬。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明显不是,日军的败笔主要有3点:
其一:一把梭哈,毫无防守
从妄图侵吞中国到偷袭珍珠港,日军在二战中都只想到过赢了之后赢多少,没想到过被打了咋办。
吞了两颗原子弹后日本惊愕的反应,代表了他对防守的无准备。
其二,志大才疏,缺乏规划
我们知道,日本和德国是两个特别注重科学计量的国家,从他们生产的产品可见一二。
但是所不同的是,德国在战略战术上很精于计量得失,而日本则侧重于情报缜密。
在实施战略战术上,日本志向远大,但历来缺少整体的精细规划。
其三,残暴少德,人心尽失
孙子兵法有云:“道者,令民与上同意也,故可以与之死,可以与之生,而不畏危。”
也是《论持久战》中表述过的,就是说君主贤良,爱民如子,发动战争也是道义的,而且取得了全国军民的一致同意。
这样的军队才是正义的常胜之师,才能被防守者畏惧。
而纵观日军在二战中表现,无论现场上下,有过道义之说吗?
以此来看,不管打几次,日军还是怂样。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抛开民族因素不谈,我仍然认为二战中的日军根本不是一个值得尊敬的对手,而是令人非常鄙视的对手。
日本民族自古就是一个尚武的民族,而不是一个爱好和平和崇尚仁义礼教的民族。在明治维新之前相当长的时期日本武士都是日本社会中比较高等级的社会阶层,日本幕府将军统治日本长达近三百年的时间,这都是日本后来走军国主义道路产生的温床。日本明治维新以后,确立了对外扩张侵略的国家战略,走上了军国主义道路。
我们姑且不谈日本在中日甲午战争、入侵朝鲜、霸占台湾等事件中的种种强盗行径,仅说说日本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的种种劣行:(1)日本做事非常阴险狡诈,善于搞阴谋诡计,善长嫁祸于人、突然袭击、不宣而战。比如“九一八事变”、“七七事变”都是日本军人蓄谋已久、嫁祸于人,对中国守军搞突然袭击、不宣而战。再比如日本在“珍珠港事件”中,对美国太平洋舰队也搞了不宣而战、突然袭击,就此发动了太平洋战争。日本军人的这种行径非常令人所不耻。
(2)日本军队非常残忍、极不人道,这一点对于战场上的敌手尚且说的过去,但是日本军人对于放下武器的战俘毫不遵守“日内瓦公约”的精神,肆意屠戮,比如在攻陷南京后,制造了震惊中外的“南京大屠杀惨案”,屠杀了三十万手无寸铁的中国军民。在太平洋战场,日本军人用同样的手段,残酷对待美、英、菲、澳等国军队的战俘。
(3)日本军队对于在日占区内的人民施行法西斯统治和灭绝人性的屠杀。比如在中国的华北地区施行了残酷的“烧光、杀光、抢光”的“三光”政策;在中国东北建立“731部队”,秘密制造生化武器,并用活人做活体试验;对中国军民使用细菌武器和化学武器。种种恶行令人发指,十恶不赦。
(4)日本军国主义分子就是法西斯分子,他们不仅仅是对交战国的敌手施行法西斯行经,惨无人道、残忍无比,就是对日本本国人民和日军士兵也毫不讲人道主义精神。为了维持日本的侵略战争,日本政府残酷压榨本国人民,使日本人民生活十分穷困拮据;日本军队严厉地教育训导军人不准投降、不能做俘虏,对于受伤被俘后释放回去的俘虏严厉地制裁;尤其是二战后期日军组织的“神风特攻队”这种自杀式攻击行为极不人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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