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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一名女子将刚刚生下的男婴活埋,真有这事?具体是怎么回事?
杨某,孩子,王某南京一名女子将刚刚生下的男婴活埋,真有这事?具体是怎么回事?
发布时间:2020-12-06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直接抓到原地处决得了,真是畜生不如。
我的天,虎毒不食子呢。咋下的去手的,自己心生儿子就活埋了?不想养活送人也好啊,这样对待自己的亲生骨肉,也不怕死了下地狱。
据说这是发生在2019年5月底,事发地点是南京溧水,事情的起因是某女子与前夫一起生活,但她与外地一名已婚男子有染,孩子就是该男子的,但对方一直不承认这个孩子是自己的。最后该女子丧尽天良的,把自己的亲生骨肉埋在了玉米地里。根据检察院的建议,给该女子的量刑是5~7年。
期间发生的故事就跟电视里的情节差不多,无非就是孩子的亲生父亲各种理由搪塞她,她又怕前夫发现自己坏了孩子,最后她隐瞒所有人在玉米地里生下了这个孩子。
据她自己说,她在玉米地里亲手挖了坑,把这个男孩儿给埋了,埋之前她当庭陈述,发现孩子不哭不闹、以为孩子死了。但埋完之后,可能她动了恻隐之心,想再看看孩子, 又把土扒开了,她发现孩子口鼻处有一些白色的”唾液“,她才觉得这个孩子可能是活的,但没采取任何救助方法,又把孩子埋进去了。
而东窗事发后,该女子还不悔悟,甚至把锅甩给了自己的前夫。
杨某在法定上回答:“我知道自己做错了事情,我被抓进来之后一直都在反思这个问题,同样是自己身上掉下来的肉,为什么能对另外两个孩子做得那么好,而对这个孩子下得去那么狠的手?我真的知道自己错了,对不起父母和两个孩子。”但她也略显激动地说,“如果不是他(前夫),根本就不会造成我今天的下场。他如果帮我还债,我就不会是今天这个样子。”
而这也是我认为她不可救药,应该抓到就立即枪决的主要原因,虽然是夫妻,但你出轨与别人生的孩子,而且对方不承认,你自己却不去打掉,生下来之后哪怕抛弃、送人也行啊,竟然给活埋了。而根据法医的鉴定,也确定这个孩子是遭他人用泥土堵塞口鼻腔及颈部受压引起机械性窒息而死亡。
虽然她最终以故意伤害罪审判,刑罚是5~7年,但我个人还是觉得有些轻了。事后,经法医鉴定,这个孩子就是她出轨那个男人的,不知道现在那个男人作何感想,自己害死了自己的亲生儿子。(文中图片为网络配图,与文中内容无直接关联)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太奇葩了,这位女人生孩子时,居然打车去玉米地里,生完又亲手把孩子埋在玉米地,她为什么要这么做呢?
看完此事的经过,不由不知道是恨这个女人,还是同情这个女人。
事情的经过,2019年南京5月,在南京法院,宣判了一个女人,因为是把自己刚出生的孩子埋在玉米地里,她因故意故意杀人。被判有期徒刑五年至七年。
这个女人为什么要杀死自己刚出生的孩子呢?
2015年5月底,南京溧水审理了一起杀人案,一名33女子,竟然将刚刚生下的男婴埋在玉米地里。
这名女子虽然与前夫共同生活,但这个男婴是她和外地一名已婚男子所生,但对方一直拒绝承认这个孩子是自己的骨肉。
这名涉嫌杀人的女子叫杨某。她和前夫离婚后,仍然在前夫家生活。和前夫有两个孩子有婆家和前夫抚养,这位女子游手好闲,不爱劳动,平时在家,也不怎么赚钱。
女子离婚后,在社交软件认识了一个男朋友,男朋友对她说自己刚离婚,很烦恼,这名女子以为自己找到了另一半,所以和这个男子相谈甚欢,后来两个人同居。
后来杨某发现自己怀孕了,她把这件事告诉了同居的男友,男友有建议她,过四五个月后检查一下,这个孩子是不是男孩,如果是男孩就生下来,不是男婴就自行处理。
如果这个杨某有一点头脑的话,听到男朋友这样说,首先他能感觉到对方是一个不负责任的人。既然孩子是他的,他就应该对孩子负责,不能说出这样没有担当的话来。她应该及时盯问男友,如果生下来怎么办?如果是女孩儿还怎么办?杨某在这个时候,应该抓紧问男朋友,这件事让他负责,而不是拖到是怀胎十月之后自己承担恶果。
可是这位杨某并没有这样做,她稀里糊涂地到了怀胎,十月孩子要生了。杨某感觉孩子要生了,正好那天前夫带孩子去学校。杨某觉得不能把孩子生在家里,因为前夫不承认这个孩子,女人当时忍着疼痛,打车到玉米地里,觉得那个玉米地很少有人去,不会有人发现这件事。
女人生孩子的过程是非常痛苦的,可以说是在阎王殿走一走。现在女人生孩子都选择去医院,那样安全系数会高一些。这位杨某去玉米地生孩子,她把自己和孩子的生命都没有看重,也是没有办法的选择。
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
这位女子看起来也很可怜,但是她也可恨。自己怎么就不想想,这个孩子生下来怎么办呢?为什么拖到生孩子的时候去玉米地里,在没生的时候,必须抓紧时间找男朋友解决这件事。
杨某没有这样做,拖到生孩子的时候,她知道自己无力抚养这个孩子,男友又不承认这个孩子,万般无奈的情况下,她在玉米地里挖个坑,把刚生下的婴儿活埋了。
也许是做母亲的天性吧,她把孩子埋了一会儿后,又扒开土看看,看到孩子嘴唇有白沫。但是她没有进行施救,知道自己把他救活了,也没能力养活,所以一狠心又把土重新埋上。
后来,这件事被人知道了,这个女子因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到七年。为什么没被判死刑呢?因为她这样做,是也是被逼无奈,然后还有自首情节。
我们来环顾一下案件的经过,没错这个女人亲手杀了自己的孩子,她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但是什么原因造成她对自己的孩子痛下杀手呢?
我觉得那个男朋友对此事一样负有责任,让他不承认孩子是他的,可以做亲子鉴定,他一定要对那个孩子负责,不能把此事推得一干二净,所有的苦果都让杨某一个人来承担。
在此次事件中,杨某是双重受害者,被男朋友骗生下孩子,自己外走投无路的情况下,害了孩子,这样做又触犯了法律。
首先,杨某的男朋友属于欺骗,他明明自己已婚,却对杨某谎称离婚,虽然孩子在女方身上,但是却是他造成的恶果,他同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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