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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的医院收费字据。为什么山东的保险公司不承认?
医院,保险公司,意外险陕西的医院收费字据。为什么山东的保险公司不承认?
发布时间:2019-0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问题补充: 由于车祸。在陕西治疗。回山东(本就是山东人。在山东投保的。)的保险公司不承认这一种票据。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陕西的医院收费字据。为什么山东的保险公司不承认?
题主说的有点简略,很难准确判断是哪个环节出了问题。
估计出现这种问题,有以下几种情况。
第一种,肇事方只有交强险没买三者险,这种情况下,如果肇事方有责,保险公司最多赔偿10000元的医疗费,多了就不赔了。如果肇事方无责,交强险只赔偿不超过一千元的医疗费。
第二种情况,保险都买了,也不超限额,但是票据不符合保险公司的要求。一般来说,保险公司赔偿医药费,要求伤者提供全面的资料,例如身份证、责任认定书、住院病病历、用药详单、收费票据等,如果材料不全,保险公司会拒绝理赔。
第三种情况,有的保险公所有所谓内部规定,理赔不协商调解,只认法院判决。遇到这种情况,干脆诉讼得了。
第四种情况,不属于以上情况,保险公司人员刁难。按说这种情况以前较多,现在不多了,如果真的遇到,可向保险公司投诉,或者向保监会投诉。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不会啊,现在很少有限制就医地域的,大都是限制医院等级,但对于意外紧急情况,医院等级都可以不限制,建议你打保险公司客服投诉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保险公司与你签订保险合同时,业务员一般都会告知:你看病需在保险公司指定的当地公立医院就诊才能报销!否则不予报销!外地的医院基本报销不了!你就诊前要咨询保险公司才行!特别急诊情况,需要多次沟通,甚至要媒体介入才能报销一部分!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诈骗犯在被抓到之前,都不承认骗你,但被抓住后会很痛快的承认,保险公司理赔时都是这不赔和那不赔,原告一胜诉,都是几天内就会赔付,并且保险公司当被告几乎不会胜诉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总体来说西北的发展一直都比较慢,要不然几十年来,不会总是号召支援大西北了。西安如果不是秦始皇留下的遗产使西安成为旅游城市,别的产业还就真没有什么了。前几年,我在西安无偿献血,献血证还是手写的,而江苏、浙江等南方早已经是电脑打印了。所以,陕西的某些办公软件系统跟发达地区的不同步,也是很正常的。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我是霍说险途,这个问题我来说
为什么在陕西发生车祸,在山东投的保险就不给报销呢?
首先我们先确认两件事:
1、投保的险种属于什么险种?驾乘类意外险?普通含意外医疗的意外险?还是住院医疗?
2、首次就诊的医院先不管,首次就诊后(24小时候)就诊的医院属于公立医院还是私立医院?
接下来我们分析一下:
1、险种的问题:
驾乘类意外险:很多保险公司和保险公司的业务员喜欢给客户推荐“百万驾乘”类的意外险,但是这种意外险多数的保障责任是:身故或全残(列举式全残)责任。这种产品本身不错,但是不是任何人都适合的。
普通含意外医疗的意外险:这个险种的意外医疗正好可以用来报销,意外事故导致的意外门诊医疗和意外住院医疗;
住院医疗:只有在发生住院诊疗的情况下才可以报销,门诊治疗基本是不可能报销的。
2、就诊医院的问题
保险公司对客户就诊医院是由严格规定的:一般都要求是二级及以上的公立医院(公立改制的医院一般也可以),如果是民办医院和股份制医院就诊的话,必须在保险公司当地分公司的就诊医疗机构目录上。同时同一家公司的不同的保险产品可能对医院的要求也不一样。
意外门诊治疗:首次紧急就诊对医院的等级和是否为公立医院一般没有要求,但是在二次及以后的就诊,必须去符合条件的二级及以上的公立医院就诊;
意外住院治疗:首次紧急就诊对医院的等级和是否为公立医院一般没有要求,但是对于紧急抢救后,病情稳定的必须在24小时内转入二级及以上的公立医院。病情不适于转诊的情况除外。
您的情况,在铜川市妇幼保健院进行的急诊和检查
铜川市妇幼保健院属于公立三乙医院,符合保险公司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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