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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岁可以一次性补交社保吗?
社保,养老保险,用人单位50岁可以一次性补交社保吗?
发布时间:2019-0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50岁可以一次性补交社保吗?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50岁可以一次性补缴社保吗?类似的问题其实我已经回答过多次,如果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按照国家人社部(2016)132号文件的规定,从2019年开始全面禁止补缴,不要说一次性补缴,就是补缴半年或是一年也是不行的,但是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按照国发(2014)8号文件精神,对于距离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人员,是可以一次性补缴的。
你说的社保,其实主要是指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等。很多人由于年轻时没有重视自己养老保险的缴纳,加之经济困难等原因,看见周围的朋友、同事都缴纳了养老保险,甚至有的已经开始领取了基本养老金,产生了危机感和紧迫感,但是由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按照社保法的规定,只能逐年缴费,对于已经达到法定的退休年龄,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人员,可以继续缴费,直到达到缴费至满15年为止。
那么养老保险的补缴,并不是所有人都不能补缴,按照人社发(2016)132号文件精神,主要是按照灵活就业人员缴纳职工养老保险的人员,不能以一次性补缴的方式来增加缴费年限,以达到办理退休的目的。但是对于符合补缴条件的人员,还是可以补缴的,能够补缴的有这么几类人员。一是因为用人单位经营管理困难,报经当地社保部门备案,允许缓交的,缓缴期过后,可由用人单位进行补缴;二是因为用人单位的原因,没有及时为职工按时足额缴纳养老保险,后经社保部门检查或是日常稽查发现的,可由用人单位进行补缴;三是因为员工投诉或是向社保行政部门举报,社保部门责成用人单位补缴的可以补缴;四是经过劳动仲裁部门裁定,或是人民法院裁定需由用人单位补缴的可以补缴;五是经审计部门、税务部门日常审计或是稽查,发现没有及时缴纳社保费用的,根据相关的审计报告或是税务稽查报告可以进行补缴。但是这几类补缴的范围都是因为用人单位的过错,而因为员工本人原因造成的断缴是不能补缴的。
50岁的人,如果要办理职工养老保险,在不能一次性补缴的情形下,只能逐年缴费,按照缴费15年来计算,就需要65岁才能办理退休。如果需要在60岁办理退休,只能缴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按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规定,距离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既可以逐年缴费,也可以一次性补缴,一次性补缴的年限不能超过15年。你今年50岁,如果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可在60周岁前采取逐年缴费的方式,到了60周岁之前一次性补缴,到了60周岁就可以按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规定办理退休。
综上所述,今年50岁了社保是否可以一次性补缴,除了单位原因以外,是不能一次性补缴的,只能逐年缴费,如果按照逐年缴费,需要到65岁才能办理退休;如果需要一次性缴纳的,只能办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一次性补缴15年以后可以在60周岁时办理退休。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以前很多人年轻的时候没有缴纳社保,或是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如今到了退休的年龄了,才想起补交。近日,有朋友问小编,来不及按时间缴纳社保了,50岁一次补交社保可以吗?今天小编就和大家一起看看社保新政策。
大家都知道,社保作为一种社会保障,对于我们来说,有多重要。而且就一张小小的卡,还可以保障我们以后的生活标准,在退休以后,没有办法劳作的时候,能给到我们可以在家休息的底气。那么,没有交社保的,50岁一次补交社保可以吗?一起来看看。
根据国家之前的政策,像女性的话一般都是50岁到55岁的样子就可以退休的,而如果之前一直都有按时缴纳社保的话,通常在这个年龄我们就可以拿到属于我们自己的“养老金”了。可是拿养老金的条件除了需要满退休年龄,其实是还必须得要缴纳满15年的社保才可以申请的。
之前,这样一次性补缴清是允许的,国家不限年龄不限人群,只要是没有达到退休年龄的人想一次性补缴清社保15年的社保是可以的。但是今年的情况有所不同,2019年开始,45岁以上的人群将不再允许一次性补缴社保。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缴纳社保和工龄没有关系。
到退休年龄未交够的养老费可以一次性补缴。
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15年的,可以延长缴费至满15年。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参保、延长缴费5年后仍不足15年的,可以一次性补缴至满15年。
养老保险怎么交合适
1、建议你交高档的,交的到,到时候,领取的养老金也越多,比较社保是国家的,由国家财政做担保,是很安全的;
2、社会保险是国家强制性要求购买的一种保险,国家发展社会保险事业,建立社会保险制度,建立社会保险基金,目的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获得帮助,享受保险待遇。我国《劳动法》《社会保险法》都明文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明显具有国家强制性的特点,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借口和理由拒绝承担该项法定义务。
用人单位依法应当及时履行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义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建立劳动关系即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劳动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手续。用人单位自行申报后应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用,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用人单位未按时及时缴纳社保的由社保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补足。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补缴社保费的,社保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或其银行查询其银行账户,并可申请县级以上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社保征收机构,可要求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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