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网站导航收录 > 百科知识百科知识
农村有个偷鸡贼被村民逮住,并威胁说谁敢打他,村民们该怎么办?
偷鸡,的人,打他农村有个偷鸡贼被村民逮住,并威胁说谁敢打他,村民们该怎么办?
发布时间:2016-1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送到派出所,让派出所民警对其审讯,让其承担法律责任,重者可以刑事拘留或者判刑;轻者可以被治安处罚,对其进行罚款。
第二,打偷鸡贼也要讲究方式
偷鸡贼被抓,还扬言对敢打他的人进行报复威胁,这个应看情况,用一个袋子套住他的头,让他什么都看不到。然后再暴打他。因为他什么都看不到,对谁打他,无法进行识别,即便被放,也无法进行有目的的报复。
暴打偷鸡贼,应注意分寸,否则将人打成重伤或死亡,施暴者将承担法律责任,有理变得没理,得不偿失!
有一同事说,十多年前,有一邻居因偷鸡被抓,由于被群众暴打致死,当时没有监控,谁也不承认打他,结果偷鸡贼白死了,至今没有破案。偷鸡贼家属脸上蒙羞,本来也不是啥光彩事,便不了了之,草草把他埋掉了!
第三
,不要被虚张声势吓到
偷鸡贼被抓,他还那么嚣张,简直不知廉耻。偷鸡是龌龊违法行为,成年人应为其行为负责,感到羞耻和良心不安。
他还会对打他者进行言语威胁,说明他是惯犯,心虚声势,全然不应理会他。
总结
对于抓到的偷鸡贼最好办法是移交警察,让民警对其处罚。自行不应该对其施加暴力,否则场面和后果很容易失控,如果因此做出极端行为,就会涉嫌违法,得不偿失!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抓到偷鸡贼怎么处理?偷鸡贼叫嚣谁敢打他,其实是一种策略,被打一顿比扭到派出所,挨训、罚款、蹲拘留好的多,如有底案,被打是轻的。你想,打轻了,不关痛痒,打重了,打残了,找到养老的了。皮肉之苦,好了伤疤忘了痛,有句话说的好:大不了从头再来。
这种人如是惯犯,直接交公安部门处理,如小偷小摸,偷只鸡想换酒喝,想摸二把之类的交给村治安人员处置,千万不要动手打,打人是犯法的,弄不好他进医院,你进拘留所。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直接报警就好了。
不能打,更不能要钱,青岛崂山鲍鱼事件就是很好的例子。控制住偷鸡贼后,给110打电话让民警来处理就行了。如果这时候偷鸡贼反抗,那么你就要制服他,因为这个时候,偷鸡贼反抗,意味着性质就会变成抢劫罪的可能性。一旦变成抢劫罪的可能性,人身危险性就大了,当然要控制住。
但是话说回来,偷鸡贼竟然敢叫嚣谁敢动他,这就有些过分了,偷了人家东西被抓,还敢叫嚣,让老百姓的话来讲就是打的轻了。有人说,拿着麻袋套在头上打,也有人说用藤条抽,还有人说把他绑在太阳底下,其实,这都是违法的,不能做得。
因为如果你一旦冲动,在控制住小偷后,把小偷打成了轻伤,那么你就成了凶手,小偷就成了受害人了,你们的关系就翻转了。将来你需要取得小偷的谅解,你才有可能判处缓刑,你说值得吗?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还是不要打,我们要做文明人,不要那么粗鲁,你把他打坏了也是要付法律责任的,到时候真的是后悔都来不及了。
你直接报警处理,让警察叔叔给他上上政治课,你也不要过多的参与,小心小偷记恨你,俗话说的好,不怕贼偷就怕贼惦记。
要是本村人偷得话,我觉得教训两句就算了吧,抬头不见低头见的。几只鸡也不值多少钱叫他还回来或赔偿。
说来说去总之就是文明处置,不要打人,打人解决不了任何事情,你打了他,他下次就不来偷了么,打他只会让他记恨你。还有就是你也不一定能打的过他,别打人不成反被打。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在农村有三种人最遭人记恨,第一类是偷鸡摸狗的人、第二类是吃喝嫖赌的人、第三类是游手好闲的人。我的理解是,你不跑我不揍你;你祸害的少,我不揍你;你要是敢跑,我绝对揍你。
吃喝嫖赌跟游手好闲咱们揭过不提,就说说偷鸡摸狗这两件事。在农村鸡是用来下蛋的、狗是用来看家的,而一些小偷就专门靠偷这些为生。有些贼在作案的时候被抓了还理直气壮的各种恐吓、威胁,有些村民害怕报复就不敢吱声了,而有些人可不管那么多,先揍一顿再说。
我来说说我的观点,既然是偷鸡摸狗被抓,那报警是肯定的,如果对方速手就擒,那我肯定也不会采取什么暴力手段。但如果对方反抗激烈,甚至在反抗的过程中打伤了俺们村的人,那对不起,什么玩意能把你打倒不反抗,我就用什么玩意打你。
至于威胁和报复,现在是法制社会,我制服了你,因为你跑我才揍的你,你不跑我也不会揍你。你要是敢报复我,那下半辈子恐怕就在牢里度过了。
更重要的一点,咱们农村人要记住,咱们的目的是抓到偷鸡贼、并且制服他,打他只能出气,最终是要把他送交派出所处理。但在抓他的过程中如果反抗,那再用暴力手段制服他,这是一回事。而抓到后,殴打他又是另外一回事,至于过程和实际情况,有村民给作证,怕他干啥?
上一篇:为什么女人很容易成为“粉丝”,对别人产生盲目的崇拜?
下一篇:返回列表
相关链接 |
||
网友回复(共有 0 条回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