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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身份丧葬费不同,它的合理性再哪?
丧葬费,抚恤金,个月不同身份丧葬费不同,它的合理性再哪?
发布时间:2020-12-06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问题补充: 公务员亡故后丧葬费是40个月工资,事业编是20个月。普通工人是10个月。它是依据什么制定的?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机关(公务员)、事业编分别是不同的文件规定的,至于工人的,涉及类型较多,以所在地规定为准; (1)机关为
(2)事业单位为
可见,不同性质、不同时间段的补助时长和金额是不一样的,与当时所在的职位、级别、死亡类型(因公、病故、烈士等等)都有影响的。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说好的人人平等呢? 连死都不平等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对于这个问题,小雷觉得其实也并不是很合理,或者说随着现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并轨后,这种差距应该消除才对!
根据关于《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有关问题的通知》,公务员去世后,抚恤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死亡当月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
而事业单位人员的发放标准,根据的是人社部下发的《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办法的通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标准,从2004年10月1日起调整为,病故为本人生前2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
而对于企业人员,不同地方的政策不一样,四川省的一次性抚恤金是8个月的本人基本养老金。
可以看出,公务员的抚恤金发放月数是高于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又高于企业人员!
这种差距和养老保险一样,应该是历史遗留的政策问题。
本身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退休后的养老金正常都是比企业更高的,而死亡后的抚恤金发放月数还更多,所以发放金额的差距是非常大的。
不过,其实不只是这个政策,我国还有一些政策因为时间过久,已经慢慢不适合当今社会的发展。
比如农村集体产权的确认,直接把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排除在外,这种做法是对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一种不公平。
所以,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有占到便宜,但也有吃到亏,但总体看起来,还是占的便宜比较多!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人死落土,土变尘埃,尘埃飞天,尘落下地。现阶段是辨不平的,你知道这点就会豁然开朗呀!据说教师“县管校聘”是取销国家铁碗给饭吃。你懂么?可能国家还有困难。理解吧!国人认为强国首先强教育科技,科教兴国,下文会“强”老师吧。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这就是差距,活着待遇不同,死后也不同。钱都是谁的,都是用纳税人的钱。怎么可能体现公平。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在权势!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从生到死都不一样。哎!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四十年前肯定不合理,现在肯定合理,因为有理论,有规定,且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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