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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没有监护人把被监护人共有的房子卖掉的?
监护人,孙子,财产有没有监护人把被监护人共有的房子卖掉的?
发布时间:2019-0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有没有监护人把被监护人共有的房子卖掉的?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没有。监护人只有保护被监护人财产的权利,没有处分的权利,除非其处分行为必须对被监护人有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十八条 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
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的权利,受法律保护。
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责任;给被监护人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有关人员或者有关单位的申请,撤销监护人的资格。
扩展资料
《民法总则》第三十六条第一款 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
(一)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行为的;
(二)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并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的;
(三)实施严重侵害被监护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没有。监护人只有保护被监护人财产的权利,没有处分的权利,除非其处分行为必须对被监护人有利。
房子是家庭倾注了一代甚至两代人的心血购买的,越来越多的有房老人大多选择把房子过继、出售给自己的子女或孙子辈。那么,面对交易过程中纠纷问题层出不穷,大部分购房者对于其中的环节知之甚少!不了解的需要好好看看!
举例:爷爷把名下房产卖给孙子(3岁),监护人为爸爸,即爷爷的二儿子,过户后监护人是否可以出售该房产?另外爷爷百年后,孙子的大伯即爷爷的大儿子还能来争遗产吗?
过户后监护人是否可出售该房产?
首先,不可以的。根据《民法通则》规定,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
如上述,小孙子的监护人的资金周转困难,经营出现问题。但不能卖掉登记在被监护人名下的房子作为周转,只能另想办法。房屋所有权证的产权人登记为小孙子名下,不论是否已成年,房屋均属于小孙子的财产,监护人不能随意处置房屋。
我国房产现状,由于大量都是独生子女的家庭,父母潜意识认为自己的以后都归孩子所有,所以,买房、买车的时候往往登记孩子的名字,但遇到经济困难用于周转时,均会收到产权登记的限制。
因此,父母仅在为子女的利益时,才能处置孩子名下的财产,例如,为了未成年子女出国留学、治病等。否则不能随意处分。
孙子的大伯即爷爷的大儿子能争遗产吗?
不可以的,首先,上述中爷爷是卖给小孙子,不是继承。所以,不存在争遗产纠纷。
律师提醒:凡事有利有弊!广大市民家长选择将房产等财产登记到未成年子女名下需谨慎,应做长远考虑,做出选择前应充分考虑到日后可能无法自由处置该房产,或无法随意收回的风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十八条 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
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的权利,受法律保护。
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责任;给被监护人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有关人员或者有关单位的申请,撤销监护人的资格。
扩展资料
《民法总则》第三十六条第一款 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
(一)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行为的;
(二)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并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的;
(三)实施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的。
根据这一规定,监护人只有保护被监护人财产的权利,没有处分的权利,除非其处分行为必须对被监护人有利。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你好,按照国家现有政策未成年是不能做为产权人的。按你说的情况,这房子应该是政策之前买的,如果截止目前被监护人还未成年,被监护人的财产监护人是可以将房子出售的。但是必须监护人到场签字,监护人包括父母,祖父母等。如果被监护人已经成年,被监护人可以自行决定房子出售与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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