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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查封夫妻共有房屋的,能否拍卖配偶的财产份额?
被执行人,法院,配偶法院查封夫妻共有房屋的,能否拍卖配偶的财产份额?
发布时间:2020-12-06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法院查封夫妻共有房屋的,能否拍卖配偶的财产份额?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对于你的问题,北京吴律师简要回答:共有房产若只有一个产权证,法院能拍卖房产,但拍卖款需给你份额对应的房款。
具体说明如下:
一、法院查封拍卖夫妻共有房屋,需通知被执行人的配偶,法院未依法送达执行通知的,该配偶可以提出执行异议。
二、该配偶可在法院指定的期限内协议分割财产或提出析产诉讼。其中,该配偶提出析产诉讼的,法院应中止执行。
该配偶协议分割财产的,不得对抗法院对被执行人在夫妻共有财产中应享有部分的执行。
三、法院执行夫妻共有房屋应限于被执行人所有的财产份额,而不得执行其配偶应得的财产份额。若夫妻并未约定共有房屋份额,亦未能提供确定购买该房屋出资额的相关证据,依法应视为等额享有,法院可以处置被执行人房屋50%的份额并应保障配偶的优先购买权。
以上,供参考。如有疑问,可继续留言或私信讨论。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法院查封夫妻共有房屋的,能否拍卖配偶的财产份额?
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被执行人有相应的财产份额,所以法院依法进行查封和执行并没有问题。我们司法解释也对于这种情况作出相应的规定。当然,因为房子是一体的。法院不能在处分房产时,只拍卖属于配偶的那一半。若是处分一般或拍卖一半的产权,这样估计没有人会来购买。法院在处分房产时仍然应当对整套房产进行处分。但鉴于房产并非全部属于被执行人所有,处分房产所得的款项自然还是应当归还其他共有人部分。当然,作为共有人是享有法律规定的优先购买权。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可以拍卖,但不是被执行人的一方所对应份额的拍卖款,属于该方所有,不能作为执行款用于清偿债务。具体如下: 一、法院执行措施分为控制和处置两个阶段。 1、在控制阶段,只要有初步证据显示某项财产中有被执行人的份额或利益(即外观主义)就可以采取查封、冻结和扣押措施。 2、在处置阶段,就要具体核实被执行人利益的具体情况(实体审查),才能进行拍卖、变卖、扣划等具体措施。如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方涉诉,成为被执行人的,而房屋在另一方(未涉诉)名下的,法院不能直接拍卖。 (1)先告知夫妻双方协商分割份额,如果公平合理,且经申请执行人同意,法院就拍卖款进行相应分割后,将属于未涉诉一方的拍卖款发给该方,属于被执行人的拍卖款发给申请执行人。(2)夫或妻一方提起析产诉讼,请求法院分割各自对房产的份额;(3)夫妻双方既不协议分割,又不提析产诉讼,则申请执行人只能以夫妻二人为被告,代为提起析产诉讼,由法院判决分割份额。 3、只要确定被查封的房屋有被执行人一方的财产份额后,法院就可以进行整体拍卖(财产不可分的情况下),但不能执行未涉诉一方财产份额对应的拍卖款。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提问的没有把前提说清楚,法院为啥要拍卖夫妻财产,一方是由于什么债务不还导致的。如果一方的债务由于家庭经营不善导致的或一方为了家庭生活借钱导致的,法院可以查封或拍卖夫妻共同财产。男女双方一旦办理了结婚证,以后双方挣的钱都是夫妻共同财产,为了家庭生活对外的债务都是夫妻共同债务。夫妻财产约定制只是对内的,你们在离婚时可以按照你们自己的约定分割财产。你们在婚姻存续期间,一方对外借贷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到期不还,债权人可以申请附院拍卖你夫妻共同财产。除非你能证明一方的借贷没有用于家庭共同生活。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中,法院可以通知被执行人的配偶并查封拍卖夫妻共有房屋。
若夫妻并未约定共有房屋份额,亦未能提供确定购买该房屋出资额的相关证据,应视为等额享有,法院可以处置被执行人房屋50%的份额并应保障配偶的优先购买权。
现结合法院裁判观点,针对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中,法院有权查封夫妻共有房屋但拍卖应限于被执行人所有的财产份额并保护其配偶权益及份额的相关问题,总结要点如下,供实务参考。
一、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中,法院可以查封拍卖夫妻共有房屋但应通知被执行人的配偶,法院未依法送达执行通知的,该配偶可以提出执行异议。
二、该配偶可在法院指定的期限内协议分割财产或提出析产诉讼。其中,该配偶提出析产诉讼的,法院应中止执行。该配偶协议分割财产的,不得对抗法院对被执行人在夫妻共有财产中应享有部分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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