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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有人知道员工离职企业,档案不能带走吗?
档案,服务中心,人才交流请问有人知道员工离职企业,档案不能带走吗?
发布时间:2020-12-06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请问有人知道员工离职企业,档案不能带走吗?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员工离职个人是不能带走档案的。有几种情况:
1、转交人才市场。需人才市场提供调档函,由原单位人力资源部根据流程寄往人才市场保存。
2、调往其他单位。一般在一个月内,根据各单位的不同要求办完入职手续后,由人力部提供调档函,以公对公形式向原单位发函,通过机要渠道寄出人事档案。
人事档案是不能由本人带走的。党员档案也是存入人事档案的,转调时也是同人事档案一起转出。
希望我的答案对你有帮助。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员工离职,档案当然不能带走。。就像公务人员档案必须由档案馆管理一样的。这是公司必须留存的记录,至少2年内必须保存好,以免万一产生争议或其他关联事件时调动到。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辞职了档案由职工所在单位在一个月内将其档案转交其新的工作单位或其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劳动(组织人事)部门。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辞职后,档案必须托管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不能个人保管档案。如果辞职后跨地区工作,档案可由户籍所在地的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管理,也可由现工作单位所在地的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管理。档案托管后,你得到相应的人事服务,比如上面所提到的有关证明材料的开具,还可以报考公务员,调进国有企事业单位等。
档案转移的方法是:由个人向人才流动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出具本人与原单位解除行政隶属关系的文件(如辞职批文),然后办理委托人事代理手续。由人才流动服务中心向你原单位开具调档函,原单位接到调档函十五天内,将你的人事档案随档案转递通知单转交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随后,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与你签订档案管理合同书,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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