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网站导航收录 > 百科知识百科知识
辛辛苦苦加班一年,索取加班费竟被告知加班无效,公司是否应该付加班费?
加班费,公司,朋友辛辛苦苦加班一年,索取加班费竟被告知加班无效,公司是否应该付加班费?
发布时间:2020-12-06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问题补充: 我的一位朋友,在公司的职位是经理助理,因公司扩大规模占用资金,从而导致长期的拖欠工资,部分员工离职。这位朋友为了完成工作,晚上主动加班。在最近一次索取工资和加班费的时候,公司不予支付加班费,理由是公司没有强求加班,而是自己主动加班,加班无效。这位朋友很迷茫,辛辛苦苦一年的加班真的是无效吗?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这个是否违法,要看公司的薪酬体系、劳动合同条款来确定的。具体分四类:
1、有一种薪资体系属于包干制。比如某部门经理,他属下的一亩三分地归他管理,他的工作就是以结果为导向,是否加班或加多少班,都不计算加班费!
2、有一种薪资体系叫月薪(无加班费),执行弹性工作制。比如有活就干(有可能还是在深夜),没有活就在宿舍休息。
3、有一种薪资方式叫计件,其靠纯计件产出计算个人薪资。有些公司就不再额外支付加班费(尤其平常加班,逢周日/法定假日就象征性补一点),看似不合法的,但是很多企业都告知员工说计件单价中含有加班费,是平均单价。
4、最后一种薪资方式叫计时,其是根据出勤时间计算工资的。这样的模式,就应该支付加班费(少量调休的,例外),可以沟通解决;实在不行再进行仲裁解决。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凡尘漫记】观点:员工主动加班,用工单位可以不支付加班工资。
《劳动法》对于加班的规定:
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从这一条规定中,加班的条件有2点:
1,用工单位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对员工提出加班要求。
2,加班时间是在法定工作时间外延长的工作时间。
我们来看你朋友的情况,他是为了完成任务,晚上主动加班的。也就是用工单位没有对你朋友提出加班要求。员工主动加班,用工单位确实不需要支付加班工资。
现在你朋友如果希望公司支付加班费,首先与公司领导协商,你朋友主动延长加班的原因是公司拖欠其他员工工资(拖欠员工工资的行为已经违法),导致员工离职,人员减少,你朋友是为了完成积压的任务,主动加班,对公司来讲,这样的员工也是认真负责人的员工,辛辛苦苦的加了一年班,没有功劳,也有苦劳。这样的情况下,公司不愿支付加班费,也寒了你朋友的心。
协商不成,你朋友如果不放弃讨要加班工资,可以向劳动部门提起仲裁,仲裁是谁主张谁举证,你朋友需要提供考勤记录,加班工作情况,同事证言等能证明自己在标准工作时间外,延长时间加班,并为公司提供劳动工作的证据。还有公司是否有对于加班制定规章制度,有没有制定加班审批制度,加班是否需要公司审批确认等信息。如果公司没有加班审批制度,仲裁部门对事实上的加班时间是会支持支付你朋友加班工资。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涉及两个层面
1拖欠工资。该谈判的谈判,该协商的协商。搜集证据仲裁或起诉。
2自愿加班,没什么争议。虽然你不愿意接受,但法律层面是不会支持你的。你如果想要这部分权利,就不要再提“自愿”“主动”“好心帮忙”这类的话语,应该寻找对于加班企业是否授意,主管是否知道,工作量是否合理;加班打卡记录、工作文件时间和因加班给企业带来哪些直接收益等等证据。
加班这事吧,首先要拒绝,有拒绝才有协商。提前不说清楚,后面就准备翻脸。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劳动合同是咋签订的?这档事由“务工劳动合同”来解决,国家认可的付酬模式有三:标准工时制(计时付酬)、综合工时制(业绩付酬)、小时工时制(任务包干付酬),若没签过合约时收集就业证据,到劳动局仲裁委员会去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首先 公司拖欠工资这事儿,公司已经涉嫌侵权了。你可以选择和公司谈判或者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其次,加班费这个如果你有明确的证据证明,例如,考勤,工作日志,工作记录等相关资料,证明你确实是在加班工作,公司是要支付相应的加班费。
加班费这个问题一般公司都会不承认,默认员工加班;这个问题最有效的解决办法就是劳动仲裁。但劳动仲裁就相当于和公司撕破脸,要考虑好后果以后在实施。公司耍无赖的行为,属于民不举官不究的状态。行业潜规则[捂脸]
上一篇:怎样炸鱼排酥脆而不回软?
下一篇:返回列表
相关链接 |
||
网友回复(共有 0 条回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