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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埋生母”的马某,不一样的观点认为能理解,你怎么看?
母亲,的人,生母“活埋生母”的马某,不一样的观点认为能理解,你怎么看?
发布时间:2016-1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文中提到:
“马某人12岁时母亲改嫁,与母亲之间并无感情,母亲重新回到家里还愿意照顾三年,说明他还是善良的人。”
看到这样的评论我真的不知说什么好,就算母亲再对不起你,赡养老人是你作为儿子应该尽的义务,照顾不能自理的母亲,更是你作为儿子的责任。
生埋活母,这样丧心病狂,天理不容的事,我们怎能用“善良”一词!
“百事孝为先”对待母亲尚且如此,对待其他人又能“善”到哪里去。
我承认照顾不能自理的老人不是件容易的事,但这并不能作为你造反天罡的理由。
我相信在这个社会上,如此行为的人类少之又少,大部分对于老人来说都是很重视的,毕竟是生养我们的人,对我们有再造之恩,他们陪我们长大,我们陪他们变老。
愿社会对老人温柔以待,严惩马某人!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活埋生母”的马某宽,有人认为其行为可以理解,大家怎么看?据说马某在讯问中谈及作案动机时称,母亲生活难以自理,经常大小便失禁。有时候还会遭到王某芳的责骂。几个月下来,不仅家里臭气熏天,马某宽心里也憋屈一时想不开就做了这种事。
我们了解到马某12岁母亲就离开他改嫁他人!马某就一直跟着叔父生活,后来母亲年龄大了要人照顾了才回来这中间可以说母子关系淡漠!
在马某需要母亲呵护的时候她选择远离,而需要照顾的时候又回来。本来母子关系都很淡漠后来其母亲卧床不起需要人照顾关系更加恶化。俗话说久病床前无孝子,没有经历过的人不知道有多苦!病人心情不好不分白天黑夜的折腾人,一家老小都休息不好。如果只是几天几个月熬熬就过去了可是熬几年呢?又有谁敢保证自己不会崩溃?
我们强调百善孝为先,是母亲给了我们生命,所以马某的行为可以理解但是不道德且严重违法应该受到法律的制裁。而我们也应该从这个案件吸取教训。如何对待农村重病老人的养老问题医疗问题,这也是我们社会的难题!
\u003e\u003e案件进展
马某宽以涉嫌故意杀人罪被批捕
一位在大学任教的女网友说:“养老从来就不单纯是一个道德问题;当这个人面对压力焦灼甚至开始畸形念头的时候,可曾感受到有人会关注他帮助他;尤其当底层个体承受困境的时候,外界的关爱、帮助尤为重要。骂一个疯子容易,帮一个人不疯太难。”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佛家云,第一善为孝,活埋生母乃为不孝,应遭世人的遗弃,这种不孝行为枉为为人。若有人支持或认同,必遭天灭,因为做这事是良知与道德的泯灭!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这种畜牲行为难道还有异议???在生下来的时候,母亲完全可以掐死,溺死。。。各种死,但是父母再难也没有扔掉,杀死你,你还有什么理由杀死父母?有异议的都不是人类,甚至不是畜牲,因为畜牲也有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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