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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埋生母”的马某,不一样的观点认为能理解,你怎么看?
母亲,的人,生母“活埋生母”的马某,不一样的观点认为能理解,你怎么看?
发布时间:2016-1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问题补充: 部分人认为马某在12岁时母亲就改嫁离开他了,可以说都没有什么感情下,母亲重新回到家里还愿意照顾三年,说明还是善良的人,没照顾过久病卧床的老人不知道那种苦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你好,我来回答“活埋生母”的马某,不一样的观点认为能理解,你怎么看?这个沉重的话题。以下是我的回答:
我的观点是不能够被理解,也不能被原谅。这样观点要不得,有这样观点的人,我想和你们说说我的看法。
尊老爱幼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古有卖身葬父,卖身救母的故事,真没想到社会主义的今天竟然会发生,活埋亲生母亲的人间惨剧,真是应了一句话,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啊!
虽然马某在12岁的时候母亲改嫁,和母亲没什么感情,但是血浓于水的亲情是无法割舍的,不管怎么说,毕竟是生你养你的人,就连我国节日都有“母亲节”,可想而知母亲伟大而重要了,母亲改嫁,我相信也有迫不得已的原因,都说儿子是母亲的心头肉,不是迫不得已,哪个母亲会抛下自己的孩子改嫁呢。
虽有“久病床前无孝子”的说法,也不能做出这样泯灭人性的事情来,乌鸦反哺,羊羔跪乳,连动物之间尚有“亲情”,何况人呼,古人就知道百善孝为先,也是一个人为人处世之道,之根本,竟然要将亲身母亲活埋,别说一个人,就是一个活着的小动物,也不至于如此狠心。
你有老婆,也应该有孩子了吧,你听说过有个狠心儿子要把自己亲身母亲用铁笼子抬出去扔了的故事吗?孩子不懂事,要把铁笼子带回来,爸爸问为什么?孩子说,等你老了,再用铁笼子把你抬出去呀,遂大惊,急忙将母亲抬回。
马某对于实际情况可以请求帮助,寻找解决问题的办法,人的一生都会遇到很多困难挫折,而不是你认为的,将母亲活埋就可以一了百了,你可知道,将母亲活埋,已经触犯我国刑法,你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要负法律责任,追究刑事责任。
最后祝这位老妈妈早日康复,走出阴影,安享晚年,同时愿天下所有的妈妈健康快乐,为女则弱,为母则刚,今天是母亲节了,祝愿天下所有妈妈快乐,当然也包括我的妈妈,一首母亲送给天下所有的妈妈。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养育之恩大如天,谁给了他结束别人生命的权利
马某这事我虽然不是很理解这件事的来龙去脉,但是就这一点“活埋生母”,这一点来看就是不可原谅的。不管你因为什么。
很多人提到的,久病床前无孝子,老人生病期间在家里折腾也好,人老了事多也罢。不管怎么说,这是一个给与生命的人,从一出生开始,这个人就是你一辈子需要报答的人之一。
12岁时母亲就改嫁离开,马某伺候母亲几年已还恩情?
有人认为,马某母亲在他十二岁就已经离开家了,后面母亲生病,马某还会去照顾三年,相信这三年马某也吃了不少的苦。马某当初也肯定是感恩母亲,想为她尽孝,但是现实中照顾久病在床的老母亲,遇到多大的困难可能只有照顾过病人的才知道。
三年时间,将马某的耐心全部消磨殆尽,也可能是老母亲是在是难受,最终马某做出了“活埋生母”这种事。
虽然我不知道他是出于什么角度的考虑,但是他并没有权利来终结别人的生命,不管是因为什么原因,马某擅自终结别人的生命,就是大恶。
老母呼救,马某还未最终犯下重错
还好老母亲王某最终被解救了下来,也为马某说情,表示并不怨恨他,希望能网开一面放他一条生路。不管老母亲之前做过什么,不管儿子做过什么,我相信每一个母亲对于自己儿子的爱是不会改变的。
很庆幸的是,马某最终并未杀害自己的母亲,不然这慢慢的负罪感将要伴随他一生。希望法律给与马某公平公正的裁决。
后记
这可能是中国好多家庭的一大难题,就是老人的养老问题。话说吃喝都不怕,花点钱也没有关系,久病卧床,加上经济方面的负担就会让一些特殊的家庭雪上加霜。
仅仅处理一个马某是不行的,还要去有措施改变这种现状,才是当前需要解决的一大问题。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俗话说“久病床前无孝子”,我们大多数人都应该经历过在医院伺候病人的痛苦。
家里的病人需要照顾,尤其是上了年纪,瘫痪在床,生活不能自理的病人,他们的生活起居都需要人来料理。
吃喝拉撒睡,全程陪护,并且无论是白天晚上,只要一有动静,无论你有多困,多疲劳,就必须得起来照顾好病人。
说实话,刚开始由于亲情的存在,大部分人还能做到对亲人的关爱和照顾,尽心尽力的去照顾,时间久了,就会感觉疲劳和心累,从身体上和精神上都有吃不消的感觉,如果兄弟姐妹多,还可以轮流照顾,相互替换一下。
象马某,由于母亲从小就改嫁,因为兄弟姐妹多,生活困难,从小就被母亲遗弃,由叔父养大。母亲由于其他原因,对马某生而不养,只有生育之恩,没有养育之情。马某对母亲的做法一直有怨恨,而又顾于母子之情,不得不照顾亲生母亲。
心里有怨恨的他,会越来越不平衡,感觉自己亏,母亲这一生对不起自己。不过话说回来,母亲再对你不好,也是当时贫穷的环境所致,一个女人拉着三个孩子过日子,的确是不容易。
从道义的角度上来看,她是给你生命的人,没有母亲就没有你的一切,虽然马某从小没有享受到应有的母爱,但是“活埋生母”的行为,还是令人发指。
既然母亲病了之后,马某在母子感情不深的情况下照顾了三年母亲,可见马某也不是什么大恶之人,还是比较善良和孝顺的,只是自己一时糊涂,做出了一件令人不齿的事。
但是法律是神圣的,虽然老母亲疼儿子,希望儿子不要因为这事获刑,甚至母亲目前承认自己走进墓坑里,自己把自己埋了。可法律不会因为这些不追究马某的刑事责任,毕竟已经触犯了法律,不过法官在审判时还是能酌情判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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