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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六年了还在一起过我该怎么办?
孩子,还在,六年离婚六年了还在一起过我该怎么办?
发布时间:2019-0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离婚六年了还在一起过我该怎么办?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复婚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离婚不分还在一起,我的关点是,有元因的,要不就是有缘无分,人们常沒有忎情的婚姻,他不辛福,缘分带表不了爱情,最爱的就是孩子,孩子是母亲连心肉。也是父亲的小宝贝。所以离了婚,还得在一起,这是为了孩子的生活,分也难,和也难,分了孩子沒人关,不分沒情忎,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离婚那一刻起,你和对方的法律关系已经结束。
意思就是你和他是陌生人了。不管你和他以前谁对谁错,离婚就是终结,终结了所有的爱恨情仇。
六年没有分开,这不叫一起过,这叫同居。同居不受法律保护,你这边出个什么事情,对方不用承担任何责任。
如果实在分不开,就干脆重新领个证,一起过得了,起码还有个法律上的约束;
同居6年,你花了多少时间做饭、打扫卫生、给他洗衣服?为他节省了多少时间?你现在做这些全是没有任何回报的,对方不必感恩,都是你自愿的。
假如你做饭时摔倒,半身不遂了,对方可以跟你翻脸,让你马上离开,你也没任何脾气。假如有一天,他说,我有喜欢的女朋友了,你就得收拾铺盖走人。
这6年是你自己的选择,你选择跟别人同居,无非就是几个借口,借口都站不住脚:
没有房子?租房不行吗?钱不够,住破点远点不行吗?
为了孩子?就别拿孩子当借口了,都离婚了,而且现在是给孩子树立一个坏榜样,原来不结婚也可以住在一起。
为了面子?现在离婚率那么高,大家都习以为常了,每个人自己的事都忙不过来,谁会关心你的事。
说到底6年没分开,还是你自己不想分开,为什么呢?这里面有什么好处?
是可以从同居关系中获得什么样的益处?你可以问问自己。
是习惯了两个人生活?那可以复婚,起码有法律保障。
是对自己一个人生活或者抚养孩子没信心?可以把孩子交给对方抚养。
如果实在分不开,就复婚吧,起码法律上有个保障。
给你说个故事吧。
老家那边有一户人家,男的有家庭暴力,女的被打的很惨,大伤小伤不断,打了五六年,后来一次打的胳膊骨折,女的咬咬牙离婚了。房子归男方,孩子归女方。
房子给了男方,男方需要支付女方十多万。男的说没钱,要把房子卖了,短时间也卖不出去。
女方带个孩子,孩子还在上学,一时之间找不到合适的租房,男的就求女的,可以先住房子里,等她找到地方再搬出去,女的竟然答应了。
俩人一起住了1年,可能因为离婚了,男的也不敢嚣张,期间算是相安无事,晚上半推半就还做些不可描述的事。
也就不到一年,男方把钱给女方了,让她带着孩子离开。男方说他又找到真爱了,还说,收留女方住了大半年,没收房租,已经是仁至义尽了。
不要等到最后被赶出来,才哭诉对方无情无义。你们离婚了,就属于无情无义的范畴了,发生什么事情都不奇怪。
女方要学会保护自己,维护自己的权益,也要学会独立自主,知道自己想过什么样的生活。提前做好准备,未雨绸缪。
同居了6年,还打算同居到什么时候?退休吗?养老吗?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有胆量离婚,没有胆量分开。
可能还有爱哟,也许是为了家庭名誉,也许是为了孩子。
夫妻长期在一起生活,难免有一些磕磕绊绊。柴米油盐日常的生活就摆在夫妻俩的面前,不想夫妻没有相互的默契,没有相互的宽容,没有相互的理解,也许感情就会在这生活中慢慢的磨灭。
人是一种感情动物。
只要有那么一点点的感情基础,两人还是会创造美好生活的机会,即使不愿意分开,那就继续在一起生活吧。
祝开心快乐,幸福安详。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分手不分家,我觉得这事挺怪的,在是且很不正常。
两个解除婚姻关系的人,相当于陌生人了,而且不管什么原因离的婚至少代表两个关系不好,关系不好的两个陌生人在一起生活,很怪很怪!!
而且,我不知道题主所谓的在一起过,过到哪个程度,是同屋不同房还是同屋同房同床,如果是后者,那就更令我大开眼界了。
如果两人都不觉得难受,那我想应该有几个原因:
1、大体男方脸皮厚心大不负责任、而女方是胆小懦弱怕事的的人,这样的搭配能产生如题主所说的离婚还能在一起过六年的情况;
2、为了孩子。很多夫妻就是为了孩子每天表演家庭伦理情景剧,孩子在,一家其乐融融的样子,孩子不在,相对无言似陌路,如果是因为这点,那还是基于第1点作为前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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