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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解决战争时期遗留化学武器的威胁?
化武,化学武器,日本如何解决战争时期遗留化学武器的威胁?
发布时间:2016-1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问题补充: 据说当年倭军遗留了许多化学武器,具体地段位置不明确。怎么办?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谢谢邀请!
目前还没有很好的办法。
当年日军遗留的化学武器,日本承诺依据国际条约和双边协议由其提供资金技术进行销毁。
但是,当年日军撤离时,销毁了很大一部分化武保存资料,这就使后人没有办法找到全部遗留化武,只能是发现一处处理一处。更何况,就是已知的遗留化武,数量也十分惊人。日本与我们本来计划在2007年结束处理工作。可惜,随着国家经济困难,日本自己也难以负担巨额的处理费用,目前仍未处理完毕。
从建国以来,在东北,山西,广东,天津,湖南等多地多次发生日军遗留化武被偶然触发而导致的人员财产损失。由此产生的民间索赔案件至今仍然持续进行中。部分案件得到了赔偿,但仍有很大一部分情况并不乐观。
中国政府已经多次在联合国指责日本拖延化武处理工作,联合国禁止化武机构也多次催促日本积极行动。中国部分仲裁机构和法院也曾采取扣押措施以强制日本方面进行赔偿。但因为日本国内右傾化及日本政府相关资金不足,遗留化武销毁工作依旧艰难!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一个方式,谁的遗留问题谁出钱解决。但解决这样的历史遗留问题任重道远
日本遗留化学武器是指日本在侵华战争期间及战败投降后,我已经允许实施的缺乏国际人道主义精神的不负责任的遗留行为,从而遗留在我国领土上的化学武器。
深埋地下、投弃江河、散落各处的日遗化武器严重危及生命财产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其危害表现:一是中毒途经多。毒剂可通过消化道、呼吸道、眼睛、皮肤和伤口等直接引起中毒,还可在地面、水源和武器装备等染毒后,间接引起中毒;二是染毒范围广。受地形和气象等条件影响,包含蒸汽或气溶胶的毒剂云团会扩散到一定空间范围,毒剂效力远超过释放点;三是杀伤作用持续时间长。依照毒剂理化性质的不同,化学毒剂释放后至完全失去毒害作用,少则几分钟多则长达十几日或更长时间;四是缺乏快速有效的治愈方法。毒剂成分复杂包括芥子气、路易氏剂、光气、二苯氰砷、氢氰酸、二苯基已酮、苯氯乙酮和三氰化砷等,若不慎染毒以目前的医疗水平,很难短时间完全治愈。
为保障生命安全、防止环境污染,上世纪50年代初,根据政务院指示,东北行政委员会和东北军区联合发布命令,要求各地成立“日遗炮弹(毒弹)处理委员会”,对遗弃的日军武器包括混在普通武器中的化武进行清理和处理,但受条件限制,只能选择集中埋在偏远地下的简单方法。1990年中方正式照会日方,通报中国境内的日遗化武器情况。《禁止化学武器公约》(以下简称《公约》)自1997年4月29日起生效。随后中日签署《关于销毁中国境内日本遗弃化学武器的备忘录》(以下简称《备忘录》)。为解决日遗化武问题中方积极进行双边、多边对策磋商,推进销毁进程。
1999年7月,在《关于销毁中国境内日本遗弃化学武器备忘录》中,日本政府就明确表示,要诚恳地履行联合国《禁止化学武器公约》规定的销毁责任,原则上以2007年4月处理完毕为目标。同时允诺日方为处理和销毁遗弃化学武器提供一切必要的资金、技术、人才和设备,中国做出让步同意将发现的化学武器不运回日本,在中国境内进行销毁。
但日本并没有如期实现这个承诺。后来,日本外务省面有难色地找中国协商,说已经向联合国禁止化学武器组织提出申请,要把销毁工作延后到2012年4月。事实上,中国常驻禁止化学武器组织代表陈旭日前在荷兰透露,截至2015年5月底,已经安全回收日遗化武5万多枚,其中3.8万枚已经被销毁。但是,不要忽视,中国东北的哈尔巴岭是目前大陆境内发现的最大日遗化武埋藏点。根据中日双方调查,这里至今还埋藏着日遗化武大约33万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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