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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证前男朋友付首付买了房子,加了我名字,离婚我能不能分到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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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0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如果出现不抗拒的因素的话,该是你的一份,不会少的。法院会根据没个人的付出来分配资产的,不要担心,好好经营婚姻。
希望每个家庭都和谐美满,推荐一本书《幸福的婚姻》。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二十条 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房子本身的价值不包含装修部分,房子本身可以增值或贬值,但是房屋装修只会贬值,一定年限价值归零,我认为在房子上你分不到钱,但是能证明你给家庭曾经贡献过20万元。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且不说万一的事情就是还没有发生,天天想着“万一”,说不定哪天就成真了呢。
再说,只要花出去的钱有依有据可寻,也不会打水漂,不然这个社会要法律干嘛?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这个问题包括很广 最好是你和对方去公证处公证房产属于你们共同财产 你才有资格享受财产权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无分割权限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那要看你的名字是什么时候加上去的!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没有出钱的话就无权分割了。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参考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婚姻家庭纠纷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3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出资购买的房屋,权利登记在双方名下,离婚时该房产的处理夫妻一方婚前出资购置房屋,权利登记在双方名下的,为夫妻双方共有财产。如未约定按份共有,可认定共同共有,但在离婚分割该房产时,出资一方可适当多分。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夫妻分配财产前首先要做的是,那些是夫妻共同财产,那些不是共同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是平分的,一人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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