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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三学生上学带手机,老师要不给后老师扇学生两耳光、砸了手机,你怎么看?
老师,学生,手机高三学生上学带手机,老师要不给后老师扇学生两耳光、砸了手机,你怎么看?
发布时间:2020-12-06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高三学生上学带手机,老师要不给后老师扇学生两耳光、砸了手机,你怎么看?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关于这位网友提到的教师处理学生带手机进校园的事件。我结合自己的教育经历,针对这个问题谈些看法。
一、学生带手机进校园,教师必须进行合理管理。
当今的社会是一个信息化的社会,人们之间的联系日趋密切。手机是当前大家相互联络,获取信息的流行工具,必不可少。学生虽然交往的圈子没有社会人那样庞杂,但必竟还是有的,诸如亲人,同学,老师。在必要的情况下,学生需要与他们联络,没有手机很不方便。学生拥有自己的手机也为学生获取必要的学习信息,提供了便利的学习条件,对学生的学习极为有利。但另一方面,个别学生的自控能力存在问题,手机放在他们的手上,可能让部分学生沉湎网络和游戏,耗损光阴,影响自己的学业。面对这种问题,学校不能因为手机有利,放任学生带手机进校园;也不能因为有弊,禁止学生带手机进校园。我们应该趋利避害,在允许学生带手机进校园的情况下,必须加强对学生所带的手机进行合理的管理。这对学校的教育管理工作十分必要,不能忽视。
二、教师积极主动管理学生带手机进校园,是一种十分负责的表现,必须肯定。
“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烛成灰泪始干”,只有负责的教师,才会把教育工作放在心上,当自己的私事去做,尽心尽力,积极主动去教育管理每个学生。那种“较劲”教育管理学生带手机进校园的做法,值得肯定。这种老师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在宣誓忠于教育。试想一下,那种心中无学生,自私自利的教师会这样做吗?教师能够用“心”去做教育,振兴教育的路还会远吗?办好教育需要对教育“鞠躬尽瘁”的教师。教师默默无闻地付出,学生家长社会应该“以心换心”给予理解。让那些真正办教育的教师觉得自己在教育管理学生的道路上始终不是孤独的。教师积极主动大胆教育管理学生带手机进校园的行为应该支持,不能冷了教师的“心”。
三、教师教育管理学生带手机进校园的方式方法要得当,防止好心办成坏事。
做好学生的教育管理工作十分艰辛,甚至痛苦。“办法总比问题多”,只要大家开动脑筋,教育管理学生的方式方法总是有的,筛选出更好一些的方式方法,保证教育管理的有序进行,少让教育管理行为,产生负效能,需要大家积极去探索。教师积极去进行教育管理活动,要汲取“揠苗助长”的教训。教师有办好教育的良苦用心,但教育管理的方式方法出现偏差,可能好心变坏事!譬如人去某个地方,方向是正确的,但不观察分析路况,咬定方向盲目前行,途中的沟壑、悬崖不知迂回,那就是悲剧!方向对头,认真面对路况,绕过沟壑和悬崖,就需要开动脑筋,寻找好的方式方法!教好学生是我们追求的目标,认真分析学生的具体状况,在教育管理上使用正确的方式方法,也许会有更好的教育管理效果。
四、理性处理教师在教育管理学生带手机进校园问题上出现的偏差。把工作重点放在教育上,不忘“办好教育,让学生健康成长”的初心。
教师加强对学生带手机进校园的教育管理,目的是要让学生健康成长,学有所成。教师在教育管理的过程中出现偏差,令人惋惜,甚至痛心。这种教育管理上的负效能,教师应该心中有悔,必须主动反思“事与愿违”的教训,及时校正教育管理上的偏差。这有利于教师以后继续开展教育管理工作。教师在工作方式方法上有偏差,在实际的教育管理中出了问题,我们要秉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精神,热心对待那些忠于教育的教师,不要让他们伤心无助,甚至“心灰意冷”放弃前行的勇气。而要给他们力量,积极扶助他们分析原因,认识错误,吸取教训,让他们“从那里跌倒,从那里爬起”,走向教育管理的正轨,继续奋勇前行。作为家长和学生,要冷静分析事件,反省自己,用智慧把捏好事情的主次要矛盾、主次要方面,切忌有“抓了芝麻,丢了西瓜”的做法,面对教师的过激言行,在合情合理合法处理的情况下,要正确对待教育和教师。学生家长教师要达成家校教育共识,结成“一根绳子”,产生教育合力,把重点放在办好教育上,不要过分纠缠一些“鸡毛蒜皮”的事情。
以上这些是我对这个问题的认识,敬请大家讨论交流。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高三学生上学带手机,老师要不给后老师扇学生两耳光,砸了手机,对这件事情怎么看?我认为学生没有错,而老师的行为是违法!
手机是现代人普遍使用的通讯工具,世界上没有哪个国家的法律规定学生上学不能带手机。我国中学生行为规范里也没有规定学生不能带手机。所以学生带手机上学的行为既不违法也不违规。也许个别学校的学生管理条例中规定学生不能带手机上学,但学校条例不能大于国家法律法规,更不能与国家法律相冲突。如有冲突,则该条例可视为无效。
手机是学生的私有财产,国家法律规定:公民的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所以老师要学生的手机,学生是有权力选择不给。再说他只是带来而并非在课堂使用,没有违反课堂纪律。
老师扇耳光,砸手机的行为野蛮粗暴,令人发指!不管他出于何种目的,都应该谴责!学生是我们的教育对象,即使有错误也只能批评教育,动手打学生是对学生身心的摧残,人格的侮辱!这种伤害也许会给学生留下一辈子的心理阴影!而且这是一种违法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规定:教师不得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学生或家长可以向教育行政部门举报,要求对该教师进行纪律处分,要求该教师赔偿财产损失。如果构成伤害,还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追究法律责任。
冲动是魔鬼,希望我们教师要依法执教,守住教师职业道德的底线。我们教师是弱势群体,只有依法执教,守住底线,才能守住我们赖以生存的饭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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