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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千零一夜,格林童话这类的儿童故事有版权吗,如果做成音频发布了算侵权吗?
作品,作者,版权一千零一夜,格林童话这类的儿童故事有版权吗,如果做成音频发布了算侵权吗?
发布时间:2016-1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一千零一夜,格林童话这类的儿童故事有版权吗,如果做成音频发布了算侵权吗?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一千零一夜是没有作者,是根据民间几百年搜索而来,改编翻译音译是没有问题的,格林童话作者已经超过死亡50年了,进入公有领域,可以进行改编复制音译翻译等,但我国法律要求擅自改换他人作品的标题,甚至篡改原作者署名还是会形成侵权。具体每部书籍可参考此文。
《著作权法》第二十条规定:“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这项规定表明,不仅在作者生前,而且在作者去世以后,法律永远禁止非作者强行在作品上署名、删除作者署名、擅自对作品进行修改(包括对作品标题的修改)以及对作品进行有悖作者原意、有损作者声誉的歪曲和篡改的行为。
《著作权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根据这项规定,在作者生前及其死亡后50年的保护期内,作者的发表权以及《著作权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中所赋予著作权人的权利受法律保护。任何人不得违背著作权人的意愿发表作品;除法律有专门规定的以外,任何人使用作品,都必须得到著作权人的许可并向其支付报酬。否则,权利人有权依法要求侵权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著作权保护期届满,作品即进入“公有领域”,任何人均可不经原著作权所有人许可而自由使用该作品。举例来说,任何人都可以不经许可,对超过保护期的作品进行改编、复制、翻译等。值得注意的是,对超过保护期的作品进行利用,仍然要注意尊重原作品的署名及原作品的完整,因为在我国著作权法中,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永远受到保护。擅自改换他人作品的标题,甚至篡改原作者署名,将构成侵权。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看你读的那本书的版权还受不受保护。原文当然已经没有版权了,但是如果你读的是中文翻译本,而恰好那位译者还活着,或者去世时间还没超过五十年,就还受版权保护,你未经许可读了并发到网上就是侵权。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一千零一夜,格林童话这类的儿童故事有版权吗,如果做成音频发布了算侵权吗?
答:肯定是有版权的,商用肯定是需要买版权的。
有两种情况,一种你做完之后影响力不大,这样的话基本没人追究版权问题;
另一种就是你做的效果显著,影响力巨大,版权方肯定会找你。
但是做这件事肯定是为了做大做好,
所以个人建议可以搜索一下版权方联系一下。
当然若是投资很大,个人操作的话,不建议去做这一块。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都有版权的,书籍流行那么长时间,您相当的肯定很多人相到,在说科技的时代,文字转语音分分秒秒的事情!建议不要去做这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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