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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轮休算不算是侵犯员工权益?主要是名曰轮休实际上正常工作?
小王,领导,工作强制轮休算不算是侵犯员工权益?主要是名曰轮休实际上正常工作?
发布时间:2016-1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强制轮休算不算是侵犯员工权益?主要是名曰轮休实际上正常工作?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我这有两个现成的案例,可以跟各位看官分享一下。
案例一:不合理的强制休假
小王是某事业单位的编外人员,也就是合同工,去年因工作较多加了不少班,后来在阶段性工作结束之后,领导叫他申请补休,理由呢,领导也很坦白:“考勤表上留着这么多加班不好看……”
好吧,休吧,小王申请了一周补休,打算跟女朋友去一趟一直想去的云南丽江。可是,休假第一天,领导就来了多次电话叫小王跟进下阶段工作,让小王在家忙了一天,行李都是女朋友过来帮忙收拾。
第二天一早,两人高高兴兴的登上飞机,开始旅行了。本以为这下总可以过几天舒心日子,可是领导的电话还是不断,五天的旅程,小王自己没能舒心的看看好风景,没能好好享受丽江客栈的悠闲,女朋友也恼了,从云南回来后半个月没搭理他。
小王遇到的这种情况其实并不少见,究其原因,领导是关键。员工休假期间,作为领导应该尽量将非十万火急的工作延后或者交由其他员工处理,如有急事找休假员工,也大可以放下面子说声抱歉。再说了,如果非找小王不可,也体现了小王的价值,更应该让小王得到该有的尊重。
我一直跟周围的人说一句话,尊重必定是互相的,不因金钱、身份、地位而改变,如果尊重前面不加互相两个字,那就只能是“巴结、奉承、畏惧……”,不配用“尊重”这个词。
案例二:可以理解的强制休假
为什么不直接对应案例一说是“合理的强制休假”呢?因为题中有个很重要的附加信息是休假与工作同时并存,所以我认为没有合理可言。
今年春节后,受疫情影响,绝大部分的用人单位都没能正常开工,小王所在单位也不例外,从大年初三开始,延迟上班的信息发了一次又一次。初十,单位通知全体职工分组轮流值班,每天安排两人回单位,其余全部在家办公,注意,不是在家休假,是办公。
这样过了三周,终于通知所有人正常上班,领导要求过去三周在家办公的时间折半进行休假申请。有些职工不乐意,因为疫情,单位强制要求在家办公,而且工作量并不比平时少,凭什么当休假处理?
但是小王对此表示理解,领导让大家在家办公,也是为大家的安全考虑,作为单位一分子,理应作出自己的贡献,在家办公虽说诸多不便,可是在特殊时期能跟家人在一起是最重要的,而且领导只要求将一半的时间作为休假,所以他完全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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