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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死后必须守孝三年的规矩从何而来?
父母,孔子,死了父母死后必须守孝三年的规矩从何而来?
发布时间:2020-12-06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最初的居丧是指从死亡到安葬的一段时间内,死者家人和亲属在饮食起居等方面表现出的异于平时的行为,这种行为是为了表达生者心情之哀痛,又因人、因时、因地、因民族而各异,并无统一的标准。直至春秋末期,儒家学派的先驱(胡适认为即是孔子)才对此产生了特殊的兴趣,并将其发展为礼制,其中最大的创造,就是《仪礼·丧服》中所提出的子为父母、妻为夫、臣为君的三年丧期(实际为27个月)。其后直至汉初汇集成的《礼记》一书,又对三年丧期内的守丧行为在容体、声音、言语、饮食、衣服、居处等方面提出了具体的标准,如丧期内不得婚嫁,不得娱乐,不得洗澡,不得饮酒食肉,夫妻不能同房,必须居住在简陋的草棚中,有官职者必须解官居丧,等等。
这就是宋高宗《起复诏》起始即称的“三年之丧,古今之通礼也”。但这些理论在未得到统治者首肯之前,还不能落实为强制性的规范。
因此整个春秋战国至秦及汉初,除了孔子弟子曾为孔子守丧三年外,并无一例守满三年者。
既便是孝子,如齐国晏婴为其父晏桓子、吴子诸樊为其父吴子乘、刺客聂政为其母,也都是安葬后即结束居丧,时间一般为3个月或百日,称为“既葬除服”。儒家的三年丧制度还遭到其他学派的抨击,其中最激烈的就是墨子,见于《墨子·节葬下》篇。
法制化
居丧制度作为强制性规范始于汉武帝,但整个两汉时期的禁约对象限制在王室诸侯范围内,法律上并未强制居三年丧。
两晋时期,三年丧与期亲丧已成为官吏的强制性行政规范,晋时对于居丧违制的处罚大多并非出于法律或诏令之依据,而是出于“清议”。
南北朝时期,居三年丧入于刑律。隋唐时期居丧制度全面法律化,不仅将居丧制度全面入律,而且其中相当一部分条款被列入“十恶”罪中。
至明清时期,居丧法律有所变革。
《唐律疏仪》规定:居父母之丧,“丧制未终,释服从吉,若忘哀作乐,徒三年;杂戏徒一年。”居期亲之丧,“丧制未终,释服从吉,杖一百。”“父母之丧,法合二十七月,二十五月内是正丧,若释服求仕,即当不孝,合徒三年;其二十五月外,二十七月内,是‘禫制未除,此中求仕为‘冒哀’合徒一年。”“居父母丧,生子,徒一年。”“居父母及夫丧而嫁娶者,徒三年,居期丧而嫁娶者杖一百。”“父母之丧,解官居服,而有心贪荣任,诈言余丧不解者,徒二年半。”大清律规定:“凡居父母及夫丧而身嫁娶者,杖一百;若男子居丧娶妾,妻女嫁人为妾者,各减二等……若居祖父母、伯叔父母、姑、兄、姊丧而嫁娶者,杖八十。”《清通礼》载:“凡丧三年者,百日剃发。仕者解任。士子辍考。在丧不饮酒,不食肉,不处内,小入公门,不与吉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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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这个规矩,实际上是从《孔子》里头来的,它不是孔子严格要求大家这么做,而是,因为汉朝的“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开始,后人就从孔子对弟子的要求中找,再后来就把这东西放大了。特别推崇孝道,其实从汉朝开始一直都是这样。孔子当时说:“子生三年,然后免于父母之怀。三年之丧,天下之通丧也。”这是论语当中的话,孩子出生三年之后,父母可以不抱在手里了,可以离开父母,自己走路了。所以,当父老去后,我们对于父母的感情无以报答,所以守孝三年也是对父母怀抱我们三年养育之恩的一点点回报。
“三年之丧,天下之通丧也。”实际上,这句话看出,不仅仅是老百姓要守孝三年,就连当时的皇帝遇到父母丧事时,也是三年不能有任何娱乐活动,如果皇上正巧要结婚,也要先按下父母丧事,再举行婚礼。
学识浅薄,望请见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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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从古代而来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三年是一个概略的说法,实际是农历月的27个月,大约等于三年,所以常说“守孝三年”。这一做法始于春秋战国,发端可追溯至孔子。
《论语》里有一段孔子和学生宰予(就是朽木不可雕也故事中的那位主角)的对话,对孝的道理讲的非常透彻,我们先看原文:“宰我问:三年之丧,期已久矣!君子三年不为礼,礼必坏,三年不为乐,乐必崩,旧谷既没,新谷既升,钻燧改火,期可已矣。子曰:食夫稻,衣夫锦,于女安乎?曰:安。女安则为之。夫君子之居丧,食旨不甘,闻乐不乐,居处不安,故不为也。今女安,则为之!宰我出,子曰:予之不仁也!子生三年,然后免于父母之怀,夫三年之丧,天下之通丧也。予也,有三年之爱于其父母乎?”
大概意思就是说:宰予问我,这个守孝三年的古礼,从上古到现在,已经很古老了。一个人三年什么都不能干,结果礼了、乐了等等什么都坏了,像稻谷一样,旧的割掉了,新的又长起来了,钻燧改火,时代也变了,我觉得守孝一年就够了。孔子回答说,父母死了,你认为过了一年,就可以吃喝享受,穿好的玩好的,你觉得你心安吗?宰予说,我心安呀!孔子说,你要心安,那你就照你说的办吧!爱玩什么就玩什么去吧!丧礼是要靠发心的,而不是靠法律规定。你也不必提倡改为一年,你愿意别人还不愿意改呢,都是个人自己的事你就别管了。宰予就出去了。之后,孔子讲出了守孝三年的原因,他说,小孩子三岁才能离开父母的怀抱,才能独自走路,这三年是父母最辛苦的时候,对孩子悉心照料,无微不至,再别说后来还要再养育你二十来年。就算是朋友,他们照顾了你三年,他们死后,这个恩情你能不应该还吗?所以守孝三年,就是对父母开始养育我们三年的一点点回报。现在宰予说三年之丧改为一年,那么我们父母抚养我们的时候,也改为一年行不行?生下来养一年就不管了,你能活下来吗?别说三年了,事实上父母的慈爱并不止于此,孩子三岁以后,一般还要照料到二十多岁,你说这个恩情,守孝一年,你还有良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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