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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人“卖口罩”诈骗11万,你们怎么看?
口罩,艺人,疫情艺人“卖口罩”诈骗11万,你们怎么看?
发布时间:2019-0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做为公众人物,仅仅为了11万元而毁掉了自己的前途,特别挽惜,千万不要触犯法律!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首先,这个事件造成极大的社会影响,作为公众人物应该起到模范表率作用,不但没有起到带头作用,反而对社会造成了恶劣的影响!同时通过这样的事件发生,我们也应该反思当下,无论是教育还是艺人的修养和管理都应该有待提高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如果卖的是正规口罩,价格没有严重太高的话。不是违法行为。
如果是诈骗,或者卖假货,或者高抬价格。这是犯罪,应该严惩。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疫情当头,全国众志成城,众多明星向疫区捐赠善款和物资,传播正能量。然而近日,却有一“小鲜肉”微博上为抗击疫情呐喊加油, 背地里却猪油蒙了心,以出售口罩为名实施诈骗。
2月17日,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从快批捕一起口罩诈骗案,犯罪嫌疑人系曾经参加过选秀类节目《以团之名》的艺人黄某某。
浦东检察院介绍,1月30日, 上海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区域销售袁某欲批发一批口罩提供给公司客户,在网上某贴吧找到一个自称销售口罩的微信商户,双方约定以9毛钱一个的价格购买40万个一次性医用口罩。在此期间,商户发送医用口罩图片、包装快递视频以及合格证等给袁某,令其深信不疑。后袁某通过微信转账方式支付定金8.7万元,后再次追加订单并转账3万元。商家收到预付款后,要求袁某自己去扬州提货,当她赶到扬州后却无法找到提货地点,其微信也被拉黑,遂发现自己被骗后报警。
2月5日,犯罪嫌疑人黄智博在广东省陆丰市被公安机关抓获,到案后如实供述了上述诈骗犯罪事实及另外两起诈骗事实。【图片】案发后,浦东新区检察院第一时间提前介入,指派检察官与公安机关会商案件细节,引导取证并提出侦查意见。
2月17日,公安机关以黄智博涉嫌诈骗罪移送审查逮捕,浦东新区检察院承办检察官快速办理。经审查后认为,犯罪嫌疑人黄智博在疫情防控期间,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出售口罩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已构成诈骗罪,于收案当天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制定印发《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重拳打击在疫情防控期间,假借研制、生产或者销售用于疫情防控的物品的名义骗取公私财物的诈骗犯罪。
检察官提醒:疫情是责任,不是商机,切勿贪小利、切勿存侥幸,法网恢恢,莫像黄智博一样,自毁前途,悔之晚矣。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人家其他艺人都在捐钱,你还想着去诈骗,且不说你能做什么贡献,作为一个公众人物,还做出这么恶劣的事情我真的是有点难以接受!不是说经历过困苦磨难的人,越懂得感恩吗?就应该越知道,无论什么事情都要通过努力才能获得呀,如果许多东西你都是很幸运的获得了,那么就更应该去感恩回馈这个社会。这根本就不是什么懂不懂法的问题,而是一种态度上思想观念上的问题,无论你现在是不是有多少收入,你的前途已经摆在那里了,你已经为你美好的未来建立好了基础了,你已经有鲜明的路可以往前冲了。实在是想不通,为什么要做这样的事情……让人心酸又心寒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国难当头,每个人都应该听从指挥,不知法犯法,应给予严重警告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现在是天灾,人们有需求不管是艺人还是普通人都不应该有这种思想,可能会影响很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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