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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期间,对于那些拒绝不配合管理的人,该怎么处理?
疫情,防控,传染病疫情期间,对于那些拒绝不配合管理的人,该怎么处理?
发布时间:2019-0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朋友们,疫情期间好好在家里呆子,不出门不串亲,门窗常通风,勤洗手,做好防护和卫生措施,不造谣不传谣,谢谢。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对于不配合管理的人,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如果对方真的有什么重大的事情还是特事特办的好,就像我看到有人在高速上过了十多天,每到一个出口,别人都不让下高速,后来好像说是到那个城市去了,不记得了,那个城市允许他下高速,但前提是下高速以后必须在当地政府指定的地点隔离,我觉得后面这个处理方法比较好,比较人性化。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我们这里也有个别执勤人员趁疫情期间乱做为,这种事该向哪个部门反应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毕竟疫情这种事情传播比较厉害,一旦感染那是人命关天的大事。假如感染死了,那是不是跟杀人一样啊。所以用法律来约束这些不配合的人最合适。生活在当下就要做一个服从于大众的心里。不要搞特殊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当前疫情关键时刻,为自己也为社会,都应该服从管理!国家损失多少呢?个人没理由不服从!都不服从管理,还从何谈起控制新冠,所以服从轨定,于己于国都是有利无害的,想一想假如别人染上新冠不去治疗和你接触你能愿意?管理就是最大限度控制新冠群传染,地方传染,乃至于全国传染,所以当前形式某种意义上就是一场战役,不服管理就好比违抗军令,处理是必须的!那么问题来了该怎么处罚,这个详细法规已出台,不会让这部分人一块肉坏满锅汤地!严重者可刑拘!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正直新型冠状病毒来袭之际,公安机关多次发布通告,如有从湖北等疫区返乡人员应及向上级申报,自觉接受检疫隔离等,但人有个别人员置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于不顾,不申报、故意隐瞒事实,造成极大安全隐患,公安机关应该依法对齐进行处理。还有一部分人,不配合政府工作,村委会社区等要求不要外出,不聚集,不聚会,但一部分人偏偏不听,聚众交谈,甚至有聚集打麻将等现象,上街道散步溜达,对于这类人群公安机关应该加大力度,采取更严厉的措施,绝不能手软,坚决依法严惩,权利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不仅仅是政府的职责所在,也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或命令、拒不配合或故意躲避疫情防控排查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之规定,并视其情节处以警告、罚款、拘留等行政处罚;如果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相关工作人员执行防控措施的,则构成妨害公务罪,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之规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对故意传播突发传染病病原体,危害公共安全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患有突发传染病或者疑似突发传染病而拒绝接受检疫、强制隔离或者治疗,过失造成传染病传播,情节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记者手记
2月2日,成都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第4号通告,其重要内容之一,即是要求外来及返蓉人员要积极配合疫情防控排查工作,主动到所在工作单位、社区(村)指定地点登记备案,如实填写近期活动行程和身体健康状况。通告同时称,对拒不配合或故意躲避疫情防控排查,编造虚假信息欺骗排查人员,拒绝接受防疫检查监测、隔离观察等,严重干扰破坏疫情防控工作的人员,将依法追究行政直至刑事责任。
一人失守,危及众人。当前,全国上下不遗余力,最大限度地集中公共资源,打一场全民行动的防疫阻击战。这时候任何人的侥幸与漠视、甚至恶意传播,都有可能功亏一匮,殃及社会。因此人人参与、个个行动,不侥幸、不漏报、不隐瞒、不传播,是当下每个公民必须坚守的道德底线和法治底线,否则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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