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网站导航收录 > 百科知识百科知识
大家怎么看待借钱不还的人,该如何给那种人一定的“教训”?
的人,不还,还钱大家怎么看待借钱不还的人,该如何给那种人一定的“教训”?
发布时间:2016-1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准备借出去,就要有准备要不回耒,其实借钱的是有困难才开口的,不还钱是中间出了差错,人都要面子,本意没有不还的意图,而预想生意会做大,困难是暂时,想不到的事在这个社会上会经常发里,所以根据经济承受力决定借与拒绝,或者借出去多少,如果拒绝不借朋友生气,那么这个朋友不要也罢,你也不欠他什么。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大家好,很高兴可以回答这个问题,关于“大家怎么看待借钱不还的人,该如何给那种人一个教训?”这个问题的观点如下:
先从我自己说起来吧,我非常不喜欢别人借我的钱,无论多少,但还有一个毛病就是也从来不喜欢去给任何人张口借钱,从内心深处一直有这种思想,我不借你的,你也别借我的,我们还是好朋友。
但在日常生活中,是避免不了会有朋友临时要借钱的,这要看什么朋友,人品怎么样,会不会还给自己等各个方面,一般情况能不借就不借给别人,给别人帮忙了,登完山的时候,就成仇人了,还不如只做朋友,不牵扯利益这方面的问题。在利益面前,每一个人都是自私的。
还记得上年大概是这个时候吧,一个小学的同学,几百年都没有联系过,见面了也不打招呼的那种,突然加我微信,跟我聊半天,我着急接孩子,说以后没事再聊吧,结果他来句等下,你借我几百块钱吧,我立刻反感不再搭理他,怎么能有这种人啊,从来不联系的,联系就要钱,这不明摆着借了不还吗?
对于这种没有诚意还钱的人,就直接了断的说没有钱,拒绝掉就可以了,多说半句都感觉多!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债务人不还欠款的,债权人可以凭借借条、转账凭证等证据,到债权人所在地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归还欠款。
起诉时要注意的以下几点:
1.要看借条上是否有注明还款日期,如果还款日期有注明,那么一定要在还款期限到期后的三年内起诉,否则超过诉讼时效,将失去胜诉权;
2.收集当初给债务人借款的证据,比如现金是否有收条、银行流水要打出来、与债务人的聊天记录等证据。前述证据是证明债权人将借款给付债务人的主要证据,有前述证据才能证明债权人的相关义务已履行完毕,债务人应履行还款义务;
3.债权人可到其所在地法院起诉,起诉要带齐借条、银行转账记录等证据、民事起诉状、身份证复印件、对方身份证复印件;
4.立案当天交纳诉讼费,诉讼费根据标的计算。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
借贷双方就合同履行地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事后未达成补充协议,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仍不能确定的,以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在前几年有一个朋友。说临时急需用钱叫我借给他一下,说好了第二天还我。
看已经过了五六年了,我都不好意思再问了。老公一个是游手好闲,有职业不去做。
家里两个女儿一个儿子,那时候三个孩子都在读书。在15年的时候她自己得了甲状腺。又过了一段时间,婆婆摔倒了,治了一段时间,结果人走了。17年的时候,他妈妈得了肝癌晚期,他是老大又花了几万块的钱。看病看了一年多,结果人又走了。我觉得她太苦了。我也没有能力帮忙,借她的钱我也没问。就当做自己做了一件善心吧,我想如果有能力的话应该会还,如果不还也没办法。
人的一辈子都会遇到难处,能帮的时候就帮帮吧。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这种人最好不要交往,如果是借的比较多就去起诉,要是金额少就不要再联系啦
上一篇:今年各行各业的行情是怎么样的?
下一篇:返回列表
相关链接 |
||
网友回复(共有 0 条回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