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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能告诉我监外服刑人员是不是必须回户籍所在地执行呢?
户籍,行政机关,县级谁能告诉我监外服刑人员是不是必须回户籍所在地执行呢?
发布时间:2019-0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谁能告诉我监外服刑人员是不是必须回户籍所在地执行呢?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应该是在户籍地执行,因为规定有多少天必须去社区报到一次,并接受社区管理监督集中学法。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谢谢邀请!
一般能被准许监外服刑的,大多是老弱病残孕以及少数监狱服刑优秀的天选之子,而这类老弱病残孕的人员,在外界都有一系列的不确定因素。
因此,被准许监外服刑的犯人,并不一定必须在户籍所在地服刑的。
如果监外服刑犯人有正当理由,比如因身体原因需要外地医疗、因重大急事需要外地处理、因工作需求需要外地工作等等正当理由,都可以向当地司法所进行申请,然后由县一级的司法机关向申请地区的司法机关进行沟通,申请地区司法机关同意接收的,根据相关条例去了报道就行了。
一般来说,只要理由合理充分,懂得做人,不完消失,司法局大多都会批准。
以现实来说,只要认真执行监外服刑期间的各种规定,按时报备,理由正当,都不会太为难你,
虽然说是监外执行,但说白了,只要不太过分,大多不会怎么苛刻的。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这个问题先要搞清楚什么是监外执行?监外执行就是对那些患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或妇女怀孕正在哺乳期的,不适应在监狱劳动改造所执行的刑罚。记得我们单位原来保处就医的犯人回来后每天都要到公安处去报道,每个星期要写份活动经过给公安处。所以监外执行是在户籍所在地执行,由当地派出所监督执行,并由当地的居委会社区协助派出所对罪犯进行监督改造,有单位的由单位派人协助监督。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经常跑法院的羊仔来答
监外执行服刑地和户籍没有关系!是去判决地附近的执行场所收监执行。俗称:“就近收监”。
也就是哪个市/县法院判的,就在哪里服刑。
有些人已经在其他城市定居了,可以申请去居住地服刑吗?
可以,有需要回居住地暂予监外执行的。
但是需要提前一个月进行书面申请,由司法所签署意见后报经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审批。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在征求社区矫正人员新居住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的意见后作出决定。
由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应当及时为其办理登记接收手续,并告知其三日内到指定的司法所接受社区矫正。发现社区矫正人员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应当及时组织查找,并通报决定机关。
暂予监外执行的社区矫正人员,由交付执行的监狱、看守所将其押送至居住地,与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办理交接手续。罪犯服刑地与居住地不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需要回居住地暂予监外执行的,服刑地的省级监狱管理机关、公安机关监所管理部门应当书面通知罪犯居住地的同级监狱管理机关、公安机关监所管理部门,指定一所监狱、看守所接收罪犯档案,负责办理罪犯收监、释放等手续。人民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应当通知其居住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派员到庭办理交接手续。
那临时去别的城市可以吗?
因就医、家庭重大变故等原因,确需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旗),在七日以内的,应当报经司法所批准;超过七日的,应当由司法所签署意见后报经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批准。返回居住地时,应当立即向司法所报告。社区矫正人员离开所居住市、县(旗)不得超过一个月。
回答依据:
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印发的《社区矫正实施办法》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这个问题不是绝对的。如果户籍所在地已经没有亲人,没有住所,监外人员又有其他地方可以去的话,经过批准机关的许可是可以的。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必须去户籍所在地。但是想要怎么在外地工作又不回户籍所在地,这是收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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