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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来的新农民,该何去何从?
农民,农村,农业未来的新农民,该何去何从?
发布时间:2020-12-06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三)实现城乡一体化的必然趋势
就业是新生代农民工最基本的需求,若其就业问题得不到妥善处理,农民工的收入与生活水平就得不到有效提高,其社会的基本权利就得不到有效的维护。解决新生代农民工的就业问题,不仅是维护新生代农民工合法权益的根本途径,也是促进我国城乡一体化的必然要求,是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的前提条件,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关键。
新生代农民工的就业障碍不仅与其自身的特点相关,更与社会排斥有关。英国的Tony Atkinson认为,失业与社会排斥有关,而且政府政策也可能影响社会排斥[3]。新生代农民工在融入城市的社会化进程中和实现就业的过程中,面临着多重的社会排斥:不完善的不公平的制度排斥是新生代农民工就业困境的根本因素;能力局限、收入较低的经济排斥是新生代农民工就业困境的主要根源;因教育培训机会少、职业技能较低等文化排斥是新生代农民工就业的制约因素。
(一)制度性排斥
新生代农民工与老一辈农民工相比,虽然有进步的时代特征,但从整体来看,他们仍然无法融入城市社会。制度设计上的排斥,是造成新生代农民工就业困境的重要原因。
第一,农村金融制度的排斥,虽然新生代农民工与相比老一代农民工有较强的创业意愿,然而现有的农村金融制度使得他们无法获得相应的经济支持,贷款难成为一个日益突出的问题。在中华全国总工会发布的《关于新生代农民工问题的研究报告》中“未来发展的打算”的调查显示,新生代农民工经商创业意愿较强,而“回家务农”的则大大低于老一代农民工。当前,农民工想创业的比例超过90%,但资金和社会网络是“拦路虎”。
第二,户籍制度――“融入城市”的障碍。我国目前仍实施以户籍制度为核心的城乡二元体制,该制度排斥新生代农民工与城市居民一起享有社会福利,使之无法像城市居民一样受到公平对待。附着在该制度上的公民权利和利益分配对新生代农民工的工作和生活构成了障碍。
第三,社会保障制度的排斥。虽然我国的社保制度不断完善,但由于户籍制度和新生代农民工就业状态不稳定等客观原因,和新生代农民工对现行制度缺乏信任、经济能力令其无法正常参保、用人单位为减少人工成本等主观因素,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并没有完全的覆盖到新生代农民工,保障水平还比较低。在失业保障方面,从1999年的《失业保险》中看,对农民工的保障并没有落到实处,而且没有将新生代农民工这一新成长起来的队伍覆盖进去,所以他们将失业登记更形象地称为抓不住的“救命稻草”。由此可见,我国的社会保障并没有将新生代农民工这一弱势群体纳入保障范围内。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大家好!“未来的新农民,该何去何从?”是三农工作者和从业者备受关注的话题。涉及到传统农业的产业结构调整,影响到传统农民的切身利益和未来方向的选择。随着《关于落实党中央、国务院2020年农业农村重点工作部署的实施意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高质量发展规划(2020—2022年)》二个国家政策文件的颁发,“未来的新农民,该何去何从?”到了亟待破题的时候了。
一、“新农民”产生的时代背景
1、随着农村劳动力大量向二、三产业转移以及新生代农民对土地的\"陌生\",留守农业人群呈现出总量相对不足、整体素质偏低、结构不尽合理等问题。
2、长期的城乡二元结构,农民是一种贫穷的\"身份\"和\"称呼\",而不是可致富、有尊严、有保障的职业。在工业化、城镇化的发展进程中,农民一夜之间发现,\"农民\"一样可以到城市挣钱,特别是青年农民对在农村种田已经彻底放弃,虽然在城市扎不下根,但除非老了、干不动了,才会回到农村种田。从农村出去的大中专学生,甚至农业院校毕业的,更是不愿意回到农村工作。
3、现在农村出现70不愿种地、80不想种地、90不谈种地、60在家种地的严酷的现实现象。今后的农村将长期处于老龄化社会,\"今后谁来种田\"?
4、我国正处于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化的关键时期,大量先进农业科学技术、高效率农业设施装备、现代化经营管理理念越来越多被引入到农业生产的各个领域,迫切需要高素质的职业化农民。
二、未来的新农民叫新型职业农民,是真正的农业继承人。
1、新型职业农民是以农业为职业、具有相应的专业技能、收入主要来自农业生产经营并达到相当水平的现代农业从业者。分为生产经营型、专业技能型和社会服务型三种类型。
2、新型职业农民是市场主体。全职务农,把务农作为终身职业。具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现代观念,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对生态、环境、社会和后人承担责任。具有\"能创业\"的特点。具备较大经营规模,具有较高收入、较高的社会地位,受到社会尊重。
3、新型职业农民将以从事农业作为固定乃至终身职业,是真正的农业继承人。培育新型职业农民不仅解决了\"谁来种地\"的现实难题,更能解决\"怎样种地\"的深层问题。
三、何去何从?未来以这三种主体形态存在
1、《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高质量发展规划(2020—2022年)》指出: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是两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社会化服务组织是新型服务主体。
2、现代经济体系中,小农户经营日趋艰难,具有规模经济的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两类新型经营主体会取得主流经营主体地位。中国人多地少的特殊国情决定了大量的小农户将长期存在,最终小农户要融入农业产业链。要么领办家庭农场,成为新型经营主体;要么通过土地入股分红、托管服务等方式,融入合作社。
3、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是破解“未来谁来种地”问题的迫切需要。是实现乡村产业兴旺的迫切需要。是培育农业农村新动能的迫切需要。是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的迫切需要。(政策分析解读,可在我的微头条里查看)
四、何去何从?要做什么样的新型职业农民
新型职业农民分为生产经营型、专业技能型和社会服务型三种类型。
1、\"生产经营型\"新型职业农民,是指以家庭生产经营为基本单元,充分依靠农村社会化服务,开展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和组织化生产的新型生产经营主体。主要包括专业大户、家庭农场主、专业合作社带头人等。
2、\"专业技能型\"新型职业农民,是指在农业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等新型生产经营主体中,专业从事某一方面生产经营活动的骨干农业劳动力。主要包括农业工人、农业雇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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