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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害方如何应对家庭暴力?
家庭暴力,自己的,的人受害方如何应对家庭暴力?
发布时间:2019-0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问题补充: 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构成虐待。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如果受害者是女方,首先向妇联请求支持和援助。如果效果不佳,可采取坚决措施,起诉男方,让其受到法律法规制裁。如果还没有解决问题,那就只能离婚了。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你好!谢谢你的问题,简单谈谈自己的看法!
对于家庭暴力,我的观点就是零容忍,不可原谅!千万不要认为对方只是一时冲动,会知错就改,虽然在婚姻中是需要双方包容,但是有些事是要坚持自己的底线,对于有家庭暴力的人,说难听点就是心理畸形,如果你觉得有些放不下,就带对方看心理医生,接受治疗;如果对方不肯接受,就远远离开他,要记住,一旦你接受原谅对方的第一次暴力,你就要做好第二次第三次的发生,习惯性的行为往往是可怕的,尤其是无原则的原谅更是让对方肆无忌惮!
家暴不是家庭事件,而且违法行为,婚姻中我们可以有争吵,但是不能违法,一旦有施暴,就要让对方知道施暴的后果,否则就是纵容!谢谢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家庭暴力会延续,最好分开一段时间,好好考虑一下,如果你回去了还和以前一样,离开他或她,没得选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捍卫自己的权利。遇到家庭暴力怎么做?我国法律法规对这类问题也有相应的规定。根据我国《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遇到家庭暴力时,一般可以有以下做法:
1、请求调解、劝阻或报警我国《婚姻法》第43条规定,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阻、调解。对正在实施的家庭暴力,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予以劝阻;公安机关应当予以制止。
2、诉讼离婚人民法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受害方遭受家庭暴力的,可以向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提出调解请求,调解无效的,可以通过离婚的方式解决,双方可以协议离婚,也可以诉讼离婚。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阻、调解。
对正在实施的家庭暴力,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予以劝阻;公安机关应当予以制止。
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提出请求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治安管理处罚的法律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直接报警!不要容忍。
况且我一直都是听说女的可以为了孩子怎样怎样的去容忍和妥协,从没有听过男的可以为了孩子不家暴,不出轨的。
告诉你孩子发生这样事情的原因 ,他/她有权利选择了解事情真相。
要杜绝这种观念“为什么女人都默认离婚会给孩子造成伤害而家暴不会?这是什么逻辑?”
为了家庭,相信他改过自新,不可能!家暴只有零次和无数次!
家暴背后的心理根源:
精神分析中有个“心理防御机制”学说,说当人在工作中有巨大压力时,碍于社会地位等原因,他会压抑这种不如意,然后把这种挫折感转移到他认为可以的时间、场合和对象身上发泄出来。这种幼稚的让心理得到快感的办法,偶尔用用无伤大雅,而且十分有效;但要是变成习惯,其实就是回避面对真正的问题,极容易形成一种神经症。其实它是一种全球性的问题,背后隐藏着很多心理根源。
家暴的男人拥有扭曲的自尊心:
还有一种男性施暴者的心理就是,将自尊心高看于生命的人,最后为了维护自尊而实行家暴的。其实这个超强的自尊心不难理解,就拿家暴之外的事情来说吧!很多男人为了维护面子不惜走上犯罪道路的人也大有人在,这种情况发生时往往是不计后果的。而在家庭暴力中,男人在这种奇怪的逻辑之下,一旦自尊心受损回家后就开始暴打老婆,不断的施行家暴,在他的潜意识里,自尊心是远远大于他自己的生命的,更不要说是妻子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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