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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副产品经营过程欠款比较大,怎么催收货款?
农副产品,卖方,货款农副产品经营过程欠款比较大,怎么催收货款?
发布时间:2016-1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个体工商户交税优惠政策
1、残疾人员个人为社会提供的劳务,经批准可免征营业税。
2、对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本人从事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劳务报酬所得,报经市县地方税务局批准,给予减征50%-90%个人所得税的照顾。
3、个体工商户因严重自然灾害造成重点损失的,其生产经营所得,经市县地方税务局确定,可在1-3年内给予适当减征个人所得税的照顾。
4、对国有企业下岗职工从事个体工商经营、家庭手工业的,经地税部门审核批准,可免征个人所得税1年。城镇集体企业的下岗职工可以比照执行。
5、下岗职工从事社区居民服务业享受的参考具体税收优惠政策。
6、退役士兵自谋职业,从事社区居民服务业的,比照下岗职工从事社区居民服务业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执行。退役士兵须持当地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部门核发的自谋职业证明材料到当地主管税务机关按规定办理减免税手续。
7、从事个体经营的随军家属,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营业税和个体所得税。
8、下岗职工从事个体经营的,凭职工下岗证,经核实经营执照、身份证后,可免收办(换)税务登记证工本费。
9、凡个人开办的、经地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同级人民政府的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成立的、国家承认学员学历的各类全日制普通学校,个人举办的托儿所、幼儿园、养老院、婚姻介绍所免征营业税;个人举办的学校、托儿所、幼儿园自用的土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10、个人投资建立的为高校学生提供住宿服务,并按高教系统统一收费标准收取租金的学生公寓,其取得的租金收入,自2000年起至2002年底止3年内免征营业税。
11、个人经营的营利性医疗机构取得的医疗服务收入,直接用于改善医疗卫生条件的,自其取得执业登记之日起,至2003年7月止3年内免征营业税。其自用的房产、土地、车船至2003年7月止3年内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车船使用税。
从上面华律网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关于民法总则规定个体商户的债务如何承担的问题,相信大家都有了一定的了解。华律网小编提醒大家在日常生活中个体商户也是需要交纳相应的税款的,并且其经营等都必须按照相应的法律法规进行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款的货收难一直是一个头痛的问题,对于农副产品的货款回收更是有其它行业不一样的难点。农副产品的货款回收为什么难呢,有几个原因引起的,
1 农副产品的渠道分散,我们对于农副产品是非常熟悉的,我们的日常生活每天都少不了农副产品,只要我们吃的东西,基本都与农副产品有关,这样农副产品所销售的渠道涉及面就会非常广,有个人经营的,有卖场经营的,还有各类电商平台经营的,更有农副产品的的传统渠道农贸市场经营的。
2 农副产品的利润低。农副产品是属于日常需要产品,市场需求与容量都非常之大,而从事农产品种植及培养的群体在我国也非常大,而大家为了保险其见,大家为了减少经营的风险,对于农副产品新产品的开发并没有大的创新,产品的同质货也就造成了农副产品的利润低。
3 农副产品的的货款少。农副产品因为种类众多,每个经营户所经营的产品线不会太多,而且很多农副产品都有其特殊的季节性,这样造成农副产品的供应周期长短不一,当这些原因迭加让农副产品的货款结算增加了清算成本。
农副产品本来利润就簿,而涉及到的供应链又较长,特别最终的起点可能是最基层的农民,而农民是不会同意欠款交易的,这样就会形成农副产品的经营商需要自己垫款购货,而经营渠道又需要经营商月有帐期才能合作,如果一旦经营渠道不按时支付货款,或者渠道出现付款异常,农副产品的供应商可就会陷入绝境,严重的可能还会出现破产,那么农副产品的供应商如何解决这些问题呢。
1 对于传统渠道比如农贸市场和一些个体户经营者,与这些传统渠道合作时, 尽量找一些当地市场经营比较久的公司与个体,这些商人从事农副产品的生意时间比较久,有多年的经营经验,也非常重视自己的生意信誉,一般不会出现欠款或者故意不结货款的情况,便前提是你的产品要有质量,供货时也不能欺骗这些商户,如果你以次充好或者故意欺骗,不只是货款结不回,以后也不会有与他们合作的机会了。
2 对于商超渠道合作时,应该随进关注经营动态。商超渠道在现在特别是城市 ,销售量是非常大的,城里人对于在超市以及卖场购买农副产品己经形成习惯,但是超市以及卖场对于农副产品的进入有非常严格的标准与流程,对于货款结算更加有自己的财务流程与时间,如果在没有任何纠纷的情况下出现货款结算难的情况还是比较少的。当然一些新开的超市与卖场还是要慎重进入。
3 与电商平台合作时要谨慎。电商平台特别是社区团购新兴平台,现在农副产品在这些渠道销售量非常大,但这些平台基本属于新渠道,做这行生意也都是年轻人,这些平台为了快速积累自己的粉丝与生意,会做出很多低价的活动,而这些活动很多时候都是亏本的,有时候为了拿到更多的流量,不惜投入更多的资金与产品,最后有很多平台不堪重负,出现了倒闭潮,做为农副产品的供应商一不注意就会血本无亏。
当农副产品的供应商与渠道之间出现了货款结算问题,一定要先了解情况,如果渠道经营正常,产品没有质量纠纷问题,这就要进行沟通看看问题出在那里,正常情况都会正常结算的,可能只是一些误会,如果渠道恶意欠款,供应商要先沟通,实在不行就进行正常维权,保留好证据走法律程序,但如果对方公司倒闭,只能以最快的方法止损了。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利用法律手段,有效,便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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