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网站导航收录 > 百科知识百科知识
老人死后土地补贴同住的女儿能继承吗?
土地承包,发包方,住地老人死后土地补贴同住的女儿能继承吗?
发布时间:2019-0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老人死后土地补贴同住的女儿能继承吗?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现在的问题越来越奇葩,老人死了你能得土地就差不多了,你还想要什么继承土地补贴?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有关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承包以家庭为单位。可是土地承包经营权又比较特别,要求承包人必须是农村户口;同时法律有规定,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妇女离婚或者丧偶,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
所以综上可知,女儿如果是农村户口,未婚,则可以在承包期内,按照《继承法》,适用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的有关规定。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你的户口,在去世的母亲所在地吗?如果不是,你无权继承,土地是国家的,不是遗产。
你可以承包。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不能的。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土地承包人死亡后,继承人继承后国家农业补贴款还有。土地承包国家农业补贴款是根据土地来补贴的。
农村土地承包是指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淮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土地承包后土地的所有权性质不变,承包地不得买卖。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有关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承包以家庭为单位。可是土地承包经营权又比较特别,要求承包人必须是农村户口;同时法律有规定,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妇女离婚或者丧偶,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
所以综上可知,女儿如果是农村户口,未婚,则可以在承包期内,按照《继承法》,适用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的有关规定。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法律上怎么规定的怎么来呗!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应该可以吧!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不能
上一篇:如果香港四大天王来直播卖货,多少出场费合适?你们会买吗?
下一篇:返回列表
相关链接 |
||
网友回复(共有 0 条回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