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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小区,物业和业委会有权是否有权强行拆除某栋楼前的绿地,修建停车场?
业主,小区,业主大会商品房小区,物业和业委会有权是否有权强行拆除某栋楼前的绿地,修建停车场?
发布时间:2019-0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问题补充: 非拆迁安置房,未出示任何动工批文和条例。未征求居民意见,直接开挖掘机进小区动工。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肯定无权。
小区绿地属于全体业主所有,像你说的这类事宜,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
就是说,必须要召开业主大会进行专题讨论。
业委会只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它无权擅自作出此类决定。
物业公司只是业主大会选聘的小区服务机构,更不得强行拆除绿地。
你们可以联名向当地相关行政部门举报此事(街道办、城管、规划、建管局等等),要求前来核查纠正,恢复原状,或者直接拨打当地市长热线。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如果是小区的公共停车位应该是可以的,只要小区超过办数的业主同意就行了。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没有,只有全体业主委员会一致通过,才可以实施。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小区是大家的,大家的事大家商量办,如果有双三分之二的业主同意,还得报有关部门备案,是可以做停车位的,但这是业主的共有绿地,车位产权属业主所有,不得买卖,但必须要交纳使用费,标准也由业委确定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业委会只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未经业主大会授权违法。物业只是仆人。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您好!只要是合法,不是违建的,小区物业跟业委会是没有权利拆除的!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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