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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维护建设税按比例倒退的计提基数与增值税不一致是什么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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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12-06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城市维护建设税按比例倒退的计提基数与增值税不一致是什么原因?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城市维护建设税按比例倒推的计提基数与增值税不一致是什么原因?
有可能当期企业除增值税外,还缴纳了营业税或消费税,或者有其他调整。
城市维护建设附加的计算基数是当月应交的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而不仅仅是增值税,所以首先检查企业当期是否除增值税外,还缴纳了营业税或消费税。如果当期没有缴营业税或消费税,只缴了增值税,再检查当期是否有其他调整。比如,上期城市维护建设税计算错误,正好在当期作了调整,也会影响到倒推结果。
例:某企业2020年1月份应缴增值税100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适用税率为7%,则当期应缴城市维护建设税为7万元。倒推回去,企业当期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7万元,则当期应缴增值税为100万元(7÷7%)。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所帮助。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增值税是对商品产品和服务增值部分征收的一个税种,是增值税销项税额减去进项税额的差额,作为实现的增值税,上缴税务机关。城建税是增值税的附加税,是按实现增值税的7%或5%计算缴纳。两个税种计算依据截然不同。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第一考虑是否倒推使用的税率不对?城建税按企业注册区域不同有三档税率。
第二城建税有阶段性优惠减免之类的,查下是否享受了优惠。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我来回答这个问题可能没有其他的楼主回答得那么透彻,只能在有限的认知里谈谈自己的看法。
城市维护建设税是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流通转税额为计税依据征收的一种税,纳税环节确定在纳税人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的环节上,从商品生产到消费流转过程中只要发生增值税、消费税的当中一种税的纳税行为,就要以这种税为依据计算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
公式:应纳税额=(增值税+消费税)*适用税率
税率按纳税人所在地分别规定为:市区7%,县城和镇5%,乡村1%。大中型工矿企业所在地不在城市市区、县城、建制镇的,税率为1%。
在以上的分享关于这个问题的解答都是个人的意见与建议,我希望我分享的这个问题的解答能够帮助到大家。
我最后在这里,祝大家每天开开心心工作快快乐乐生活,健康生活每一天,家和万事兴,年年发大财,生意兴隆,谢谢!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税基数与增值税不一致,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税依据是当期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和实际缴纳的消费税的金额之和,只有当企业销售的产品或服务只涉及缴纳增值税的时候,二者才有可能一致;
2、进口环节的缴纳的增值税和消费税,不需要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
这种情况下,如果企业是外贸进口企业,其当月的应交增值税是要扣除进口环节的增值税的净额作为城建税的计税依据,这样二者也是不一致的;
3、出口环节退的增值税和消费税,是不退已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的
对于出口企业办理退税后,增值税和消费税实际缴纳的金额与城市维护建设税实际缴纳的金额倒算的计税基数也是不一致的;
4、经税务局正式审核批准的当期免抵的增值税税额应纳入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税范围
对于出口企业而言,当期免抵的增值税税额应当作为计算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税基数,但是当期的增值税税额是不包含这部分的,这也会造成二者的不一致。
5、由于计算错误导致的,这种情况,就要仔细查找错误,及时更正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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