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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提出离婚女方需要赔偿吗?
女方,男方,损害赔偿男方提出离婚女方需要赔偿吗?
发布时间:2020-12-06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可以直接起诉离婚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如果女方有以上这五种情况中的一种的话,是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的。
《民法典》增加了“照顾无过错方原则”,该条文的设置为司法实践法院判决过错方少分或者部分财产提供了法律依据,同时为无过错方在离婚时能够寻求更多财产方面的保障。“照顾无过错方原则”在适用上,过错方应该存在法律规定的严重损害婚姻家庭关系的重大过错情况发生,进行诉讼时法院认定及财产分割方面,才能适用照顾无过错方原则。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不需要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看是因为什么离婚?女方因为作风问题离婚可以赔偿。如果是家庭矛盾纠纷就看俩人如何解决了!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所谓离婚损害赔偿,是指因夫妻一方的重大过错致使婚姻关系破裂,并对无过错方的财产或精神造成损失,导致婚姻关系破裂离婚时,过错配偶对无过错配偶所受的物质和精神损害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法律制度。
该制度并不在于是男方还是女方起诉,而是看哪一方是过错方。
离婚赔偿的法律条件: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具体说来,离婚赔偿条件如下:
(一)一方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的、具有虐待、遗弃行为的。
(二)因为上述行为而导致法院判决离婚。也就是说,离婚赔偿应该以离婚为原因,如果没有达到离婚程度,而是在婚内损害,则不应该单独提起夫妻之间的损害赔偿。
(三)受害方受到了损害。这种损害包括财产损害和精神损害两种。
(四)请求人无过错。
无过错方作为原告提起离婚诉讼,如果提出请求离婚赔偿,必须与离婚诉讼同时进行。如果原告不提出,视为其对这一权利的放弃,以后也丧失了请求赔偿的权利。如果有过错的一方是原告,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无过错的一方为被告,被告不同意离婚,也没有提起离婚赔偿请求,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单独提出离婚损害赔偿。在一审时如果没提出,在二审时才提出来,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对于调解不成的,应当告知当事人在离婚后1年内,可以另行提起离婚赔偿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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