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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处管制是在家执行吗?
管制,犯罪分子,被判判处管制是在家执行吗?
发布时间:2020-12-06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判处管制是在家执行吗?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管制不实行关押,就是您说的在家执行,但限制活动区域并接受矫正。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第一,自觉执行管制,不得再行违法犯罪;
第二,管制是在监外执行,即不蹬监狱;
第三,执法单位会明确限制被管制人不得进入某些场合。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挺执行机构的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管制,我国刑法规定的一种量刑种类。管制是对罪犯不予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判处管制的罪犯仍然留在原工作单位或居住地工作或劳动,在劳动中应当同工同酬。管制的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数罪并罚时不得超过3年。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每日讲法为您解答,每日讲法是一名执业经验丰富的律师,很高兴与你一起讨论这个问题。判处管制是在家执行吗?
管制的执行方式也可以说是在家执行,因为判处管制的罪犯不需要去监狱服刑。
什么是管制?
管制,是我国刑法规定的一种量刑种类。管制的执行方式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但限制其一定的人身自由,并依法实行社区矫正。被判处管制的罪犯仍然可以留在原工作单位或者居住地进行工作或劳动,在劳动中同工同酬。
管制的期限一般在三个月以上两年以下,数罪并罚时,不得超过三年。
管制有哪些特征?
管制对犯罪分子不实行关押,依法实行社区矫正,限制其一定的人生自由,一般具有以下特征:
1、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不剥夺其人身自由的权利。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服刑期间,不羁押在监狱、看守所等执行场所。仍然可以在原单位或者原居住地。不离开家庭,不中断与社会的正常交往。管秩与其他刑罚主要的区别是,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
2、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需要实行社区矫正,对其人身自由进行一定的限制。主要表现为限制罪犯的政治自由、担任领导职务、迁居、外出经商等等。
3、被判处管制的罪犯仍然可以劳动,获得报酬。
《刑法修正案(八)》第2条规定,在刑法第38条中增加一款作为第2款:“判处管制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同时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原第2款作为第3款,修改为:“对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
管制原来由公安机关执行,修改以后的刑法,将管制交由地方社区矫正机构进行。
哪些人是用管制?
管制的对象主要针对一些罪行较轻、危害较小的犯罪分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的法律规定,可以适用管制的犯罪分子,主要集中在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和妨害婚姻家庭罪中。而这些犯罪的共同特点往往都是罪行性质不是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性较小。
由于管制并不剥夺犯罪分子的人身自由,仅仅从一定程度上加以限制。所以适用管制的犯罪分子,必须是人身危害性较小。如果人身危害性较大的犯罪分子,是不能适用管制的。
管制的执行方式有哪些?
管制的执行方式主要有如下几种:
1、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留在原单位或者居住地,不得离开自己的住所,不需要中断社会正常的交往关系,可以正常的参加劳动;
2、管制由社区矫正机构,依照人民法院的判决,对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进行教育、监督、考察、评议和改造。社区矫正机构在执行管制时,应当按照人民法院的判决,告知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活动范围、地域和必须遵守的有关规定。
3、人民群众监督
在监督犯罪分子的活动中,可以依靠群众建立监督考察小组。依法对犯罪分子进行经常性认罪伏法教育和监督考察。对于出现迁居、死亡等变动情况,应当书面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和原审法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9条规定,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行使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三)按照执行机关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四)遵守执行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五)离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执行机关批准。
对于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劳动中应当同工同酬。
总结
如果犯罪分子被判处管制,其实也就相当于是在家执行刑罚。不用去蹲监狱。但必须遵守相关的机关对管制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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