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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播电视剧《安家》中提到的「霸占上海老洋房」事件,在现实中是怎样的?
老太太,老洋房,房子热播电视剧《安家》中提到的「霸占上海老洋房」事件,在现实中是怎样的?
发布时间:2020-12-06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俗话讲得好“一碗米养恩人。一斗米养仇人”。不过善有善报恶有恶报,这一家人也得到了应有的惩罚,也算是大快人心了。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电视一般取材于现实,到高于现实,现实肯定存在,但没有电视中这么奇葩。
现实中如果出现这种问题一般也是找警察,来解决问题,毕竟房子不像某个东西,是有房产证的,可以证明其所属关系。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这就是当代人反应出来的很现实的问题,霸占房产,土地,私人财务等等。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侵权行为,当事人可以通过提起诉讼的方式主张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第六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根据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行为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十五条 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主要有:
(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碍;
(三)消除危险;
(四)返还财产;
(五)恢复原状;
(六)赔偿损失;
(七)赔礼道歉;
(八)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以上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扩展资料:
非法侵入住宅罪的认定
非法侵入住宅罪是未经住宅主人同意,非法强行闯入他人住宅,或者经住宅主人要求其退出仍拒不退出的行为。
1、“非法”的认定
主要表现在违反宪法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的规定,无权或者无理进入他人住宅而强行闯入或者拒不退出。
2、司法工作人员非法搜查也构成非法入侵住宅罪
对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自己的职权,非法搜查、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也构成非法搜查罪、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罪。司法工作人员,主要是指有侦查、检察、审判、监管职责的工作人员,即公安、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拘留所、看守所、监狱等机关的工作人员。
3、“滥用职权”的认定
滥用职权是指上述司法工作人员超越职权或者违背职责的规定行使职权,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行为。同时考虑到司法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犯罪的社会危害性比普通公民犯罪要大,因此,刑法规定,对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犯非法搜查罪、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罪的,从重处罚。
非法入侵住宅罪的立案标准
1、未经住宅主人同意,非法强行闯入他人住宅。
2、经住宅主人要求其退出仍拒不退出的行为。
非法侵入住宅罪的量刑
根据我国《刑法》第245条的相关规定,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犯罪的,从重处罚。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剧中的剧情还是很贴近现实的。
记得前不久有过报道,村庄被划为拆迁区,而张先生就是村子中的其中一户,这本身是好事,但却给张先生一家带来不少烦恼。据了解,张先生在村里自己盖了一栋6层的小楼,后来一家人搬走了,然后就将房子租了出去。得到拆迁通知之后,张先生就向租户提出让他们搬走的要求,但让他没有想到的是却遇到的一件事麻烦事,租户提出了搬走的条件,让张先生赔偿精神损失费,如果不同意,他们就不愿意搬走。
实在想不通租户怎么想的,作为租户并没有房子的所有权,房子拆迁与他并没有一点关系,提出这么的赔偿要求他还觉得合情合法,不知道他的依据是法律。
现实中只会比剧中的更复杂。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律师行业的一个显著特点就是能接触很多阴暗面,甚至能够直视人心贪欲。
霸占上海老洋房的剧情在现实中并不紧缺。
下面讲的事,不是霸占房产,而是霸占售房款。这是笔者律师生涯所接触的一个真事,记忆最深刻的一个案件(此案件曾在我文章里面写过,现在把大部分内容搬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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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以子贵,母因子伤-----被掠夺的400万。
这是笔者接触的第一个再审案件,虽然是再审成功的一个案件。但本案自接案到最后结案的整个过程,甚至结案之后每每谈起这起案件,笔者的感受都是持续的“压抑”。
以下为“被“掠夺”的四百万”事情始末。
一、韦阿姨的叙述
2013年夏季(笔者开始法律行业第四年),第一次接待六十四岁的韦阿姨,以及陪同她一起前来的表妹。
简单招呼后,韦阿姨开始介绍:“我有一个儿子(称为小刘),把我名下的房子卖了,卖房款600万,被我儿子拿走了,我向法院起诉要求他还给我这600万,但法院判我败诉了!”------自认为作为一名经历过“风雨”的律师,在没看到证据之前,对韦阿姨的介绍,还是持半存疑的态度,心想如果法院判决败诉,那么应该是有韦阿姨暂时没有介绍到的事实细节,那就接着往下听,往下看-------继续韦阿姨的口述:“这套房子是登记我的名字,后来我儿子说自己想看中了一套房子,还差二百万首付,希望将我名下这一套房屋卖掉(当时韦阿姨有两套房屋)帮帮他,后来我同意了。同意的原因一是因为我儿子自小便特别懂事,高中后还去新西兰留学,都是打工赚学费,给家里要的钱很少,很会为其他人考虑,这次让我帮忙,我也不能拒绝,而且孩子特别懂事特别孝顺,邻居、亲戚看到我儿子就说我有福气。二是房子市场价值600万左右,卖掉了之后给我儿子二百万,我还能留四百万,年轻的时候很少出去游玩,现在年纪大了,想去世界周游一圈,这样也有钱去环游世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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