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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年纪轻轻就去世了,为什么儿媳得到的赔偿多于死者父母?
父母,赔偿金,儿媳儿子年纪轻轻就去世了,为什么儿媳得到的赔偿多于死者父母?
发布时间:2016-1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规定,“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2条规定:“民法通则中规定的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也就是说,对于死亡赔偿金的分配,应遵循以下原则:
1)属于近亲属
2)在死者生前与死者共同生活
3)如果未请求分割的近亲属,则不主动予以分割;如果明确表示放弃或转让的,则应根据其想法执行
2、死亡赔偿金的分配方式
1)死亡赔偿金在分割前,应扣除已实际支付的丧葬费用,剩余部分再进行分配。
2)剩余部分的分配应遵循以下原则:
无特殊情况,不应平均分配;
与死者关系的亲疏远近判断分配,对死者关系亲密的多分;
与死者共同生活的紧密程度、是否依靠死者获得生活来源,对死者依赖程度高的多分
可以参考遗嘱继承、或法定继承的分配方式
回到题主的问题上,因为儿子生前一定是与妻子生活在一起,并存在一定可能性妻子是依赖丈夫生活的(例如提供必要的生活支出),所以在部分情况下,妻子获得死亡赔偿金会比父母多。
但是目前对于死亡赔偿金的分配方式都只是原则性的建议,如果题主确实觉得分配有失公允,建议还是通过诉讼方式重新分配死亡赔偿金。
希望回答对题主有帮助。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人家说的是儿子年纪轻轻就去世了,比如也没孩子,结婚才一两个月的,儿媳就得到超一半的赔偿,父母人财两空!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肯定是配偶得多一点,首先配偶大多数有孩子,父亲死了孩子当然需要赡养费了,其次是配偶,娶了人家你肯定得对她以后的人生负些责任吧,然后父母需要赡养当然也能得一部分,儿女18岁以后就是独立个体,死亡赔偿不可能他们得更多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因为是他老婆啊,就如有什么分家产的,都是老婆优先,然后再到子女的,这个配偶优先的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你是指遗产划分还是死亡赔偿金?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都有明确的规定,假设你们家是老两口都在,有一个孩子,遗产分婚前和婚后,婚前部分,第一顺位平分,两个老人可拿走二分之一,婚后共同财产,第一顺位平分你儿子的那部分,就是小家庭共同财产的四分之一。家庭成员中有老弱病残幼的,适当偏向。死亡赔偿金首先看有没有指定受益人,有的话就按指定处理,没指定的,有无劳动能力和未成年者适当偏向,没有就第一顺位平分。这个不分男女,儿子还是媳妇,谁死了都是这么处理,不知道你觉得什么地方不公平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这本来就是件很不幸的事情,孩子都没有还去在乎那些钱干嘛,更何况是媳妇拿的,再说这也是合理的,打个比方,如果儿媳妇不幸没了,赔偿的钱是不是你儿子的,人家父母能拿到吗?,这样你就很开心了对吗?所以将心比心不要去在乎这些,反而伤了感情,感情好的话以后对您二老还是有问候的,再说这本该就是儿媳妇该得的。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问这个问题没必要。儿媳去世了,也是你儿子分的最多,一样的。不用不平衡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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