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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年纪轻轻就去世了,为什么儿媳得到的赔偿多于死者父母?
父母,赔偿金,儿媳儿子年纪轻轻就去世了,为什么儿媳得到的赔偿多于死者父母?
发布时间:2016-1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因为她和你儿子是夫妻,遗产继承在法律上继承顺序首先是夫妻儿女再是父母,而且夫妻财产她得先除去她的那一半,你儿子的那一半再由她和孩子还有父母继承,肯定是要比你们多呀!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按继承法夫妻财产是对半分,另一半按继承人分配,所以媳妇在财产分配中点大头,父母占小头。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这是极其不合理的!应该改进!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这个问题指的是什么情况?按规定赔偿的话,应该不会出现这种情况,如果是工伤,除丧葬费用于丧葬之用外,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由继承人按人数分享,父母、儿媳都是继承人,分享数额一样,供养亲属抚恤金,父母年老的,每人按职工月工资的30%支付,儿媳,如果有劳动能力,没有这笔钱。如果是其他伤害,丧葬费、死亡赔偿金分配与上面一样,被抚养人生活费按当地人均消费性支出,父母年老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按规定享有,儿媳如果有劳动能力,不能享有。这种情况精神抚慰金,又儿媳,孙子,父母等近亲属分享。
故,一般情况下不会出现儿媳多得的情况,除非包括孙子那一部分,或者儿媳这边没有按规定支付父母那部分。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一般赔偿给老人的钱,都是按照年龄来算的,赔偿到80几岁,减去父母现在的岁数,一般都是生活费,加上年限又短,所以少,妻子年轻,当然要多一些。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看有没有留下孩子,如果有孩子,是优先孩纸抚养费的,然后看父母有没其他子女,有没有退休金,若没有其他子女和退休金,老人就可以优先拿到一部分赡养费,然后看有没有债务,有债务要还债务的,这些都划分完成了就是遗产继承,赔偿款是按第一顺继承人不分先后平均分配的。
不要说女的比父母分的多,起码九成以上都分了,如果女的不在了,有几个不上法院会给丈人家分的?丈人家要,会被说女的是你家的人是你家的鬼,这种赔偿没老人的分。
男的不在了,很多女的都还赡养公婆〈多的很,我单位同事就是这个情况〉,女的不在了,有几个赡养丈人丈母娘的?真心少得可怜。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您好!首先对您的遭遇表示遗憾,“白发人送黑发人”让人心痛,也请您节哀。
但在悲痛之余,也请您尽快调整心情,完成后续的遗产继承、财产分配问题。
对于您提出的问题,先明确“死亡赔偿金不属于遗产”。而死亡赔偿金的分配方式通常遵循“与死者共同生活的紧密程度、是否依靠死者获得生活来源,对死者依赖程度高的多分”,这就导致了可能题主碰到的问题。
但是目前对于死亡赔偿金的分配原则都属于比较“泛泛而谈”的准则(具体原则会在下面详细介绍),若题主认为根据以下原则初步判定后,仍然认为在分配上有失公允,那么也可以通过提请诉讼的方式对赔偿金进行重新分配。
第一,死亡赔偿金的性质
因为死亡赔偿金是属于死者身后才产生的,不能称之为死者生前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所以不能称之为遗产,也不能按照遗嘱继承、或法定继承的方式分配。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说明:由于死亡赔偿金不是对死者生命本身的赔偿,生命本身不可能也不必要用金钱进行计算,而是对受害人的近亲属因受害人死亡所遭受的未来可继承的受害人财产收入的减少而应受到的补偿。所以具备人身专属性,即专属于受害人的近亲属。
第二,死亡赔偿金的分配方式
1、死亡赔偿金的分配人员范围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死亡赔偿金的分配范围原则上以受害人死亡时,与受害人共同生活的近亲属为限。这就是说死亡赔偿金分割纠纷的权利主体是死者的近亲属。
其中关于近亲属的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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