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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午休1.5个小时回家,路上出了交通事故,算工伤吗?
工伤,伤残,工作利用午休1.5个小时回家,路上出了交通事故,算工伤吗?
发布时间:2020-12-06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利用午休1.5个小时回家,路上出了交通事故,算工伤吗?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按道理来说你的不算工伤,你是下班时间私自出去,事故还发生在外面不在公司范围内。算是交通事故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在下班回家路上,如果发生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算工伤。
法律依据: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扩展资料:
如果员工自己认为属于工伤,而员工所在单位没有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员工应及时向单位所在地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劳动保障部门收到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会根据具体情况认定是否为工伤。
如果认定属于工伤,则会按照相关程序作出《工伤认定书》。员工凭《工伤认定书》可以申请工伤伤残鉴定和享受工伤待遇。
工伤赔偿项目包括治(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康复治疗费,辅助器具费,停工留薪期工资,生活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等。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我听朋友说过好像算是工伤,工伤认定好像在你上班途中或者下班途中一个小时出了问题都算,我个人观点!其实我不希望大家在休息时间出去乱跑,这样真的遇到什么事真的不好说!很麻烦的?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你好,很高兴回答你的问题!请看我的回答,谢谢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以前的规定是算的,但现在很多单位都提供了中餐服务,这时你一定要回家的话,就不一定能够算是工伤了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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