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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申请变更,税务系统将我的小规模企业变更为一般纳税人?
小规模,销售额,万元没有申请变更,税务系统将我的小规模企业变更为一般纳税人?
发布时间:2016-1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问题补充: 我是2019年十月份成立的小规模企业,从成立到现在没有收入,近期公司终于有第一笔业务去税务开发票,但被告知我是一般纳税人企业,不能代开。我这小规模企业性质怎么变了呢?经税务部门查询,说是有人11月中旬给我在电子税务网上变更为一般纳税人,现在想改回来被告知已经没有政策支持。对此,我有三点疑惑,请大家帮我看看是否合理,第一,电子税务网上做的变更,能否查到变更人使用电脑的IP地址,我提这个要求是否过分?第二,当时我提供的财务负责人的姓名和目前系统中登录的姓名不一致,但身份证号码是一个,是人为操作错误,还是系统出问题了?第三,退一步讲,如果真有人误操作变更企业性质,是不是要有法人的授权签字,变更完是不是给法人发个短信通知下更人性化一些,国家提倡足不出户办税是好的,但也不能牺牲了安全性。目前税务部门的答复是,账户密码只有你们有,资料变更了是自己的事,是自己申请导致,这解释是否合理?下一步,我该如何维权,请路过的朋友支支招吧,感谢你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第一:变更操作一般都是在网上进行的.检查一下那笔申请记录.因为在申请的时候会填写相关信息.看看能不能看出一些什么.
第二:和税务局领导去沟通.因为一般大厅办事工作人员是无法做主的,很多事情他们也解决不了,去找他们的负责人吧.
第三:降成小规模的操作现在好像进行不了,需要看相关文件政策.
第四:和合作单位协商,可不可以拿其他公司进行业务操作之类的呢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大家好,我是一个财经领域创作者,我了解很多财经知识,在财经领域方面,我有着丰富的经验 ,我的观点分享给大家,希望你们能够喜欢:
首先,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2号):年应税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在连续不超过12个月的经营期内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包括免税销售额。 根据相关政策规定,需要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标准是:
1、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或以该业务为主的,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超过50万元;
2、营业税改增值税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以及现代服务、生活服务、餐饮服务等行业,年应税服务销售额超过500万元(含500万元)的纳税人;
3、其他行业年应税销售额超过80万元。
其次,一旦转为一般纳税人 ,过了2019年12月31日之后在没有政策出台前不允许转为小规模纳税人。
第三,可以多注册几个公司,分散经营,避免再次出现这种问题。如果发现年销售额快超500万了,马上再注册一个小规模公司,分散经营,就可以避免上述问题。
以上就是属于我个人的观点分享给大家,希望大家能开开心心的生活,生活质量能更进一步,最后希望大家能够喜欢我的回答,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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