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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充值游戏赏主播,家长监管不严,游戏泛滥,你有好的建议吗?
孩子,主播,游戏孩子充值游戏赏主播,家长监管不严,游戏泛滥,你有好的建议吗?
发布时间:2020-12-06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孩子充值游戏赏主播,家长监管不严,游戏泛滥,你有好的建议吗?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大家好,我是小鱼儿,很高兴回答这个问题!孩子充值游戏打赏主播,家长监管不严,游戏泛滥,怎么办?听听我的回答!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实名制,人脸识别,游戏宵禁等。
主要原因还是在家长方面,家长忙于工作,对孩子疏于管理,才让网络游戏有机可乘。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时下,不少孩子盗用父母信用卡充值游戏卡、打赏主播,究竟商家该不该退款?还是应由孩子的父母为此“买单”?六一儿童节前夕,今天北京海淀法院就此向大家详细解析。
在近日一起此类纠纷案中,据原告家长张洁(化名)女士称,她经常收到信用卡的扣费提示信息。前两次扣了一二百元,她没多想。但是在一个月内,她竟然收到10次扣费提示,共计8000多元,这是明显的异常消费。张女士跟家里人提起了此事,发现8岁的小强(化名)神情慌张。经过她询问得知,小强迷恋上一款游戏,为了给游戏充值,偷偷使用了妈妈的信用卡。
张女士非常生气,遂以小强的名义将游戏公司起诉至法院,称小强是未成年人,其使用信用卡进行网络消费的行为应属无效,要求游戏公司返还游戏充值费用。
而如今像小强这样的、由孩子私自给游戏充值、打赏主播的案件并不少见。未成年人与成年人之间的此类交易有效吗?海淀法院的王晓丹称,虽然未满18周岁的都是未成年人,但是在法律上未成年人还会根据年纪大小进行细分。《民法总则》第十九条规定:“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第二十条规定:“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也就是说,和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做生意”,小孩出面不管事,必须由其法定代理人全权代理;和8至18周岁的未成年人“做生意”,如果未成年人能够纯获利(比如给此年龄段的孩子发红包,他们只要点开了,这笔财产就合法地归属于孩子)或者未成年人从事与年龄、智力相适应的行为(比如坐公交车买票),这些交易都是有效的。此外,如果没有经过其代理人同意或者事后追认,这些交易就是无效的。
对于未成年人购买虚拟币或虚拟礼物打赏主播,王晓丹认为,由于主播提供表演服务的行为属于《电子商务法》规定的“电子商务”范畴,所以仍适用该法第四十八条第二款的民事行为能力推定规则:“在电子商务中推定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但是,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除外。”倘若通过文字或视频聊天,主播能判断出用户为未成年人,就可以推翻行为能力的推定,进而可根据未成年人行为的能力状况,最终确认打赏的效力。如果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打赏的,该行为归于无效;若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打赏,应根据该行为是否与其年龄、智力等相适应来判断。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这种情况在社会上常有发生,如何解决这个问题不仅仅需要孩子的配合,也需要家长的配合。出现这种情况的大部分孩子比较缺少父母的陪伴以及大部分是跟着爷爷奶奶生活,所以对于钱该往哪花的概念会较为浅薄,他们会在潜意识认为大手大脚花钱回赢来对方的喝彩,所以个人认为要早早教育孩子对钱的概念,哪些是该花的哪些试不该花的,并且要以身作则,手机给孩子玩乐的时间最好有限制,不要让孩子沉迷,在进行支付时最好不要当着孩子面,等孩子心智成熟后再另作考虑,要常常陪伴孩子,从旁侧击教育孩子对于事物的正确理解。望采纳,谢谢(*°∀°)=3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第一,最简单最直接,卸载游戏注销账号,但会引起较大的反应
第二,可以允许孩子玩,但以时间限制为由,打扫家务,学习功课,外出玩等等也与游戏时间相挂钩,让孩子明白游戏不能玩太久
第三,转换思路,切断孩子的经济来源,在一段时间内让孩子一直玩游戏,直到玩到孩子腻了为止,这期间也许需要其他人的配合
以上为个人意见,欢迎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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