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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婚以后男方提出分手,能拿回彩礼吗?为什么?
彩礼,女方,男方订婚以后男方提出分手,能拿回彩礼吗?为什么?
发布时间:2016-1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关于订婚以后提出分手能不能拿到彩礼,以下视频是个人观点,希望对你有帮助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不可能,会拿也是少。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这个问题要依照法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解释(二)》
第十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如果属于以下情形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以上情形之一的应依法返还希望我的回答有帮助。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协商。必须要回。这是规矩。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先说结论:从法律层面上看是完全可以的
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1.订婚
订婚在我国立法上并没有规定,其性质应当属于无配偶男女之间达成的具有道德约束力的婚姻预约,也就是说其不是我国结婚的必经程序,仅仅只是当事人之间出于自由意志的约定,没有法律约束力
2.同居关系
在1994年2月1日《婚姻登记管理条例》颁布之前,我国是存在事实婚姻的,现在则不存在这个概念(仅限于民法领域)
《婚姻法解释(二)》第一条规定:“ 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这项条款也就明确了同居关系是不受我国法律保护的;也无法被认定为是事实婚姻
3.彩礼性质
从法理上看,我国民法理论一般认为彩礼是属于附条件的赠与合同,所附条件(给付彩礼的目的)是男女双方完成婚姻,即结婚。一旦双方完成婚姻这一条件,则这一赠与行为就发生了法律效力,彩礼也就归受赠人所有,反则条件未达成,赠与行为无效,受赠人应当返还彩礼
总的来说,从法律层面上看,你要求退还彩礼的要求是完全合乎法理的,也完全能得到法律的支持的,实在不行也可以提起诉讼,走法律途径解决问题,当然这是下下策了。
具体问题要具体分析,还是要结合你们当地的风俗、女方实际情况和机会成本、你们事实上的同居事实等情况,考虑是否应当给予女方一些补偿,这就需要你们自己去协商,毕竟还是有过感情,曾经也一起生活过,没有必要彻底撕破脸面,这样对谁都不好!
祝好!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我个人觉得他既然对你没感情,没结婚之前提出分手你应该感谢他。结婚之后再离婚更痛苦,既然没有婚姻了要他那点彩礼干嘛!活得有点自气。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我们那边的规矩是,没有结婚的,男方提退婚的彩礼不退,女方提退婚的,彩礼全退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个人认为应该能拿回,彩礼是中国很多年一直流传下来结婚定亲的一种形式,认可一段婚姻才去有个这个彩礼,那么如果有一方不想继续了,那么另一方应该退还。如果两个人在相处过程中互相赠送过礼物这无需退还因为那是你情我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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