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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因生病女方两次起诉离婚,但女方前几天撤诉了,是什么情况?
女方,男方,对方朋友因生病女方两次起诉离婚,但女方前几天撤诉了,是什么情况?
发布时间:2020-12-06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问题补充: 朋友因脑出血生病,得病后记忆力下降,其他一切和正常人一样,女方带孩子搬出去也不让男方家人看孩子,去年7月女方起诉离婚,家里存款女方全部拿走,有一套房子是男方父母婚前购买,男方父母年龄也大了最近都在生病,第一次起诉初级法院男方不同意,法院劝撤诉,去年11月又起诉到中级法院没有开庭,前几天女方突然撤诉了,请帮忙分析分析什么情况?谢谢!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女人心海底针,猜不透道不明。不过我觉得有以下几种可能性,仅供参考:
第一、夫妻间的感情没有完全破裂。毕竟一日夫妻百日恩。或许女方在近一年的时间里两次起诉,有可能发现男方是值得肯定的。
第二、离婚案件中肯定会涉及财产和债务的问题,起诉之后又撤诉或许她在准备这方面的证据。
第三、离婚案件对于双方来讲他们最清楚最明白双方之间的具体情况,外人没有法完全的猜透,可以根据男方所讲的情况进一步的研究,不过一定得说实话。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这个分三种可能性,一种是客观原因比如说法院没有管辖权起诉错了;第二种是主观原因可能是觉得男方生病了,这时提出离婚可能别人会认为自己人品不行,所以为了改变外界对自己的看法撤诉了也有可能,第三种是真的不想离了,自愿撤诉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一、如果一方婚后生病另一方能否提出离婚
婚姻法规定夫妻有相互阜阳的义务,尤其是一方在患病后丧失劳动能力的前提下,对方如果离婚,你们可以不同意,如果经济困难,可以起诉对方要求支付扶养费。
二、什么情况下可以提出离婚
《婚姻法》第32条第2款规定,“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准予或不准离婚应以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作为区分的界限。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和审判实践经验,凡属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它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3、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4、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
5、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
6、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7、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满3年,确无和好可能的,或者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1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
8、一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
9、一方重婚,对方提出离婚的。
10、一方好逸恶劳、有赌博等恶习,不履行家庭义务,屡教不改,夫妻难以共同生活的。
11、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
12、一方下落不明满2年,对方起诉离婚,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的。
13、受对方的虐待、遗弃,或者受对方亲属虐待,或虐待对方亲属,经教育不改,另一方不谅解的。
14、因其他原因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
排除以上法律规定可以离婚的条件,那么女方很有可能是有一些原因在法庭判处离婚的时候需要经济赔偿给男方,女方承受不了赔偿,故而撤诉(你不是说她把家里的钱全拿走了吗?那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男女双方有债务那也是共同债务是需要清算的)另一种可能就是女方念及和老公的感情,孩子也那么大了,考虑孩子的成长,最终说服自己决定照顾老公一起生活下去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估计想着男的身体越来越差还想把房子吞了,从生病就卷家产跑来这一点来看就不是什么好东西,凡事有一就有二,就像网上说的出轨只有零次和无数次之分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可能孩子要爸爸,一时动了恻隐之心,可能出去住后发现你朋友的好,可能女方父母劝了劝,可能你朋友活不久了,想分遗产,你朋友或者你朋友的父母可以和女方平和的谈谈,不要动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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