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网站导航收录 > 百科知识百科知识
长平之战,为何白起不把赵军降兵致残,而是全部坑杀?
秦国,赵国,之战长平之战,为何白起不把赵军降兵致残,而是全部坑杀?
发布时间:2016-1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因为题主忽略了赵国和其他五国的反应等大环境了,以及当时的医疗环境。
设身处地思考一下,
大环境因素
赵国在长平之战前,可是压着秦国、燕国、齐国等打的,而秦国在长平之战时,可以说是孤注一掷了。长平之战前的两年,秦国突发旱灾,也就意味着秦国刚稳定下来收取到新粮,就面对了与赵国抢夺上党。
而赵国早期,廉颇是直接迁移走了上党的人口,等于上党是坚壁清野状态,同时由于地势因素秦国运粮到上党区域,比赵国更加困难,所以秦王以赐河内郡全部军民爵位时,已经是秦国孤注一掷的一场豪赌了,等于放弃了与长平接壤的河内郡。
先秦时期,《周礼》成为了各国王室的行为准则(虽然战国一成为废纸一般),在《周礼》的规矩中,诸侯王室在打猎时,有着明确的规定:
“春搜”,春天搜捕搜索猎取没有怀孕的飞禽野兽,如果是怀孕的动物不可猎杀。
“夏苗”,夏天庄稼禾苗长得正盛,主要猎取吃庄稼的野兽。
“秋狝”,秋天主要猎杀吃家禽的动物。
“冬狩”,飞禽走兽正肥,动物一般也不在冬天怀孕,正是猎捕的好时间。
所以,若是题主提出致残赵降卒的意见,不管什么理由,也不管秦王是否采纳与否,题主必死。
若是秦王真的采纳了,并将“四十万赵降卒”全部致残放回。那赵王肯定会在宫殿内室中发出猪一般的笑声,这个理由足够调动其他五国的愤怒,甚至本国根本就无须动员,老少妇孺必将与秦国同归于尽。
医疗环境:
其实冷兵器时代的战争,造成的死亡,很多并非是第一时间致死的,更多的士兵是死于流血过多、破伤风、坏疽等外伤,以及战后因内伤、营养等因素。
因此如何能保证这“四十万赵降卒”活着走出“致伤营”是一件很严重的问题。
为什么秦军选择坑杀?就因为需要掩埋尸体,防止瘟疫。
若是这“四十万赵降卒”带着伤走回去时,是一路尸横遍野、倒毙于山野、道路,秦军还敢通过上党攻打赵国?搞不好,秦军染上瘟疫,全军覆灭。
小环境中的秦、赵
赵国惨败了,可秦军也不好过,因为缺粮,根本无法养活这“四十万人口”,同时由于战争的残酷,也致使当时的秦军无法抽调更多的兵力来看守这“四十万人口”,并安全转移到后方(做奴隶,同时转化掉)。
另外当时的白起在坑杀了“四十万赵降卒“后,确实有过一举灭亡赵国的想法,只是当时范雎被韩、赵两国的说客说服了,劝说秦王罢兵休整,才让后来的赵国缓了口气。
秦王难道这么容易软耳朵,应该是因为秦国确实已经难于继续发动后续的战争了,秦国也在害怕其他五国,只要有一方援助赵国,秦国都有可能功亏一篑。
因此回归正题,题主哪里还有兵力来负责致残”四十万赵降卒“?特别是致残时,又如何确保“四十万愤怒之火”不会暴起反抗?
根据考古发掘,人们发现秦军在坑杀赵降卒时,并非是活人坑杀,而是大量使用了弓弩,甚至有个坑内的就有60多具尸骸是断首断躯的,且该坑道中有大量的箭镞存在。
这也就意味着,坑杀时,秦军也不敢过多接触到“愤怒的赵降卒”。
所以,若题主向“本王”提出该建议时,“本王”会考虑,是留着题主继续为大秦效力,还是一道坑了……另外,这次不要尔等看官打钱了,点个赞总可以了吧?
图片均来源网络
原创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朋友们别抢,这个问题我来答:
虽说历史己逝,但每每读到这段时,总会心底震憾,惊诧;也总有不同的理解与感悟!诚如作者所提,为何不是致残,而是坑杀活埋!其实本人内心也有诸多疑问!暂且以一家之言,片面解读此问:
首先:当年的两军对峙厮杀,终以白起围困赵军,后来赵军迫不得己,才缴械投降,而这实属无奈。试想40万人都冲不出的围困,秦军是做了何样准备?肯定是围个水泄不通,密不透风。秦军居高临下,定是弓驽,长枪,擂木,山石,火箭等等,在招呼着赵军。双方就这样,一个突,一个守,终于还是盾战胜矛;一来一往的拖了四十多天才投降。而这中间主将赵括突围中,被乱箭射杀。将士们是疲惫不堪,也不知饿了多少顿。整个军队随着一天天的过去,仅有的一些些战斗力,也被磨的一干二净,无心恋战。
整个的长平之战,不单是双方战士身体与心理的角逐,也是两国倾其一切的命运交战,整个战争耗时三年多。国内壮丁征完了,又征少年;前线缺粮了,全国又得勒紧腰带,缩衣减食的送粮上阵。
对两国来说,哪有赢家?只有战争带给人民的伤痛与困苦。赢了固然好,那也是付出极大代价换来的。可是话说回来,大争动荡的年代,弱肉强食,物竞天择才是王道;没有谁会同情,怜悯与你。胜者为王,自古如此啊!
再说:诚如致残与坑埋!哪个更残忍?显然是致残啊!俗语说,好死不如赖活,这话是句双关语!要知道赖活不如好死,也是一种态度!致残看似留着一条命,实是对人最大的羞辱!古人云:士可杀,不可辱!宁可站着死,不愿低头活!这是一种骨气,一种气节,也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魂!宁死不屈,方显男儿真本色!
想当年秦国公子赢虔遭到商鞅劓刑的处罚,而这羞辱是如何都无法忘却,只会衍生更大的仇恨,激起更大的愤怒!
秦国战胜了,可以选择招降,也可选择屠杀,唯一不能的就是致残羞辱!如果说坑杀过于残忍,有失人道;那么致残无疑是赤裸裸的灭绝人性,有失天道;表面是给他人活命的机会,实则是招来各列国和仇视与怨怒!反道是弄巧成拙。
自古战争,哪有不死人的。为国家而战,虽败犹荣,虽死而憾!这乃常理!上了战场,谁敢保证活着下战场!既便如此,人人奋勇杀敌,为的是保家卫国,为的是不受他国欺负凌辱。作为战胜的一方,不杀俘虏,而是刻意的凌辱践踏,必将遭来失败方的强力反抗与博斗。所以致残是不可取的。
最后说明一点:长平一战,双方都投入大量的物力,财力和人力。双方都是满身伤痕,千疮百孔。秦国除了赢得了土地及在诸侯国中的地位及威望!实则在经济面上,也遭大了巨大的重创。
对于俘虜来说,招降是个定时炸弹,这么多人,一旦反抗暴乱,那可是对秦国很大的打击。毕竟不是几十,几千人。而当时秦国也没那么多粮食来养闲人。本国的将士都吃不饱。只有坑杀这一条可走。
至于,坑杀是谁提出来的,不得而知;史记白起传,说是白起的主意。而在战国策及范睢传中,也不能揣测是范睢与秦王的主意。
下一篇:返回列表
相关链接 |
||
网友回复(共有 0 条回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