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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所在地区隔离期间的工资是怎么计算的?
工资,疫情,传染病你所在地区隔离期间的工资是怎么计算的?
发布时间:2016-1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有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9、生产或销售用于防治传染病的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的单位或个人,应承担哪些刑事责任?
《关于办理妨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在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期间,生产用于防治传染病的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或者销售明知是用于防治传染病的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不具有防护、救治功能,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依照刑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的规定,以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定罪,依法从重处罚。
10、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由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工作不负责任,导致传染病传播或者流行如何处罚?
《刑法》第四百零九条规定:从事传染病防治的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导致传染病传播或者流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规定:在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期间,从事传染病防治的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或者在受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委托代表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行使职权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或者虽未列入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人员编制但在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从事公务的人员,在代表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行使职权时,严重不负责任,导致传染病传播或者流行,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第四百零九条的规定,以传染病防治失职罪定罪处罚。
在国家对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采取预防、控制措施后,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四百零九条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对发生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地区或者突发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突发传染病病人,未按照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工作规范的要求做好防疫、检疫、隔离、防护、救治等工作,或者采取的预防、控制措施不当,造成传染范围扩大或者疫情、灾情加重的;
(二)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指使、强令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疫情、灾情,造成传染范围扩大或者疫情、灾情加重的;
(三)拒不执行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应急处理指挥机构的决定、命令,造成传染范围扩大或者疫情、灾情加重的;
(四)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广义的隔离期是可以包括2/3到2/9的地区加码,因被审批的被动延迟复工,员工在老家因路及交通导致出不来的状况,当地不给下高速的劝返问题,小区不给进的问题,小区的要求隔离问题,及湖北省的关闭出境通道问题;以上种种因素造成全部或部分员工无法及时到岗,而且有些员工到现在还不知道会延迟到哪一天?我们公司是对无法到岗的员工,一律按照正常上班发工资(但是没有全勤,没有加班费,没有绩效奖金),而到岗的员工,则每天额外再发一点奖励金。基本思路是亏就已经亏定了,只要不倒,但求心安。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感谢邀请:我们这里是四线城市,隔离期间很多人是没有工资的,比如门面的雇员,厂里的普通员工等,我估计60-70%的人都没有工资的。我身边还说有工资的,都是老师,公务员,或者正规的企业会有,别的不会有工资的。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只发基本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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