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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3月才复工,工资怎么算?
工资,企业,员工2020年3月才复工,工资怎么算?
发布时间:2016-1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2020年3月才复工,工资怎么算?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说到薪资第1个要说的肯定就是大家最关心的,延长假期的薪资怎么发?这里延长假期分为两个,第1个就是国务院颁布的延长假期,第2个就是各地政府颁布的延长假期。
首先我们来说一下国务院的延长假期,那根据国务院的通知,各地春节延长假期是到2月2号,属于国家规定的假期,那在此期间劳动者未提供劳动的按照正常出勤支付劳动报酬,如果提供正常劳动的,按照200%的标准支付加班费或者是给予调休。
我们来再来说一下各地政府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另外增加的假期工资怎么付?
就目前来讲呢,只有上海,无锡,苏州,广州,福建厦门等地出台规定,在这各地政府延长假期,明确了员工未提供劳动的或者是视为员工正常工作,或者是参照停产、停工的规定支付工资,根据各地政府的政策精神和劳动合同法,关于停产、停工的规定,个人认为按照停工、停产的标准支付工资是较为合适的。
在此期间呢,企业如果安排员工上班,除了上海明确即使在家办公也要支付加班费费外,其他的地区仅表示说符合条件或者是经过审核通过复工的企业,安排劳动者工作的依法支付工资,当然了属于休息日的,是按200%支付加班费。
企业复工之后呢,如果员工是疑似病例或者是属于密切接触者被隔离,又或者是因为疫区返回,政府要求居家自我隔离,一般是14天,这期间属于政府采取的一个紧急措施,应当正常支付工资。在此期间,企业可以安排员工通过电话或者网络等方式居家办公。
如果员工是在执行工作任务出差或者是因为政府封锁没能及时返岗期间那工资如何支付?注意这是因为出差的原因。
我认为是企业安排员工出差以后,由于政府紧急措施不能返岗,所属企业应该按照正常工作期间支付工资。但是如果是企业因为工作需要安排职工到重点地区工作的,应该提供必要的防护条件,而且要和职工协商一致,不得以职工不服从安排为由来处理。
如果是春节延长假期期间,因为疫情防控不能休假的,那在1月24号到27号要按照300%来支付工资报酬,28号到2月2号,是属于休息日的,这时候企业要先安排补休,不能安排补休的话,要按照本人月工资或者是小时工资的200%支付工资报酬,如果属于综合计算工时制的,则工作时长会计入所在周期核准出勤小时数超出周期工作时长的要支付150%的加班工资。
有很多企业因为延长假期或者是隔离的问题,目前处于停工、停产的一个状态,那这段期间工资怎么支付呢?
根据法律规定和人事部下发的通知,企业停工、停产的一个月内按照劳动合同约定薪资标准,支付工资,这个劳动合同约定要怎么理解?比如说劳动合同约定1800元,那实际发的工资包括岗位津贴,各种补贴奖金等等,一共5000元,那么是发1800元还是5000元?
对于这一点,我国法律是没有明确的解释的,实际的审判过程中呢,判1800元和5000元的都有,看各地法院的一个裁判倾向和情况的背景。
如果是超过一个月,按照法律规定根据员工提供劳动的多少,就是员工要提供劳动的,那你就可以按照双方约定工资那而且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如果员工没有提供劳动的,就是企业付生活费,生活费的标准按当地生活经济水平执行。
至于停工停产日期,从什么时间开始起算,我认为根据国务院和各地政府的一个政策精神,从2月3号起开始计算停工停产的时间较为一个合理。
企业如果暂时没有支付工资能力的,在保障职工生活的前提下,可与工会和职工代表大会协商一致,形成一个书面协议,延期支付工资,当然这延期支付工资最长不能超过30日,并且应该在三日后向市区人社部门备案,而且企业要将协商结果通过邮件和微信发送给职工,告知企业目前的情况,做好解释工作,以免引发纠纷。
如果企业仅此行为延长复工导致错过工资发放日的,这时候你只要将情况及时通知员工,并且在复工后立即支付即可了,最长不要超过30天。
劳动者在结束隔离措施后,需要继续在家休养的期间工资怎么支付?这个是需要区分假期的一个性质的,
如果说员工持有医疗机构出具的病休证明就按定价工资支付待遇,如果没有病假证明的,就优先安排员工休假,加班调休或者是公司福利假期。如果员工没有其他假期可用的,可申请事假。这时候从员工关系管理的角度来讲,是提倡给予员工一定事假的,具体的标准企业可以自主决定。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如果没有这场疫情,那么我们中大部分人,都应该在今天拿到了开门红包,然后正式回到岗位上,开启年后的工作。
按照原先国务院的规定:2020年春节放假安排是1月24日——30日,放假7天,1月31日正式复工。
但在1月27日,大年初三,国务院经过深夜讨论,清晨发布了2020年春节假期延长通知: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至2月2日(农历正月初九,星期日),2月3日(星期一)起正常上班。
那么问题就来了,在疫情严峻的当下,延长的春节假期,工资到底怎么算?
01
那先要看,你在哪座城市?
从全国而言,国务院规定延长春节假期至2月2日,2月3日起正常上班。
随后各地陆续出台地方政策延迟复工,江浙沪包邮区率先宣布要求企业不得早于2月9日24时前复工,紧接着全国部分省份也逐步跟进。
根据规定,若当地出台延迟复工政策的,企业应当按照当地政策规定时间复工;若当地未出台特殊政策的,按照国务院通知执行,即2月3日起正常上班。
附:各地最新复工时间对比表。
02这次上海的规定,和全国各省市的规定,到底有何区别?
全国其他省市规定:
① 休息日在家办公,视为正常出勤工作,给正常工资待遇;
② 如果不能灵活办公,需安排休息的,则可先安排年休假,年假不足的,安排后期调休;
③ 因疫情需要工作,视为休息日加班,先安排补休,不能补休的,双倍工资。
但上海的规定不太一样,上海人社局规定为:
① 在家办公,应作为休息日加班,由企业给予补休或按规定支付加班工资。也就是说,视为休息日加班,先安排补休,不能补休的,要给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工资报酬,且没有年休假抵扣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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