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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事实不清,发回一审重审理。会不会因为一审法院未履行释明,而进行第二次发回重审?
法院,人民法院,原审因事实不清,发回一审重审理。会不会因为一审法院未履行释明,而进行第二次发回重审?
发布时间:2020-12-06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问题补充: 二审法院因一审法院事实不清,已经发回一审重审理。(第二次上诉理由是未履行释明)二审法院会不会因为一审法院未履行释明,而进行第二次发回重审呢?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谢谢邀请。
题主所问,"因事实不清,发回一审重新审理,会不会因为一审法院未履行释明,而进行第二次发回重审"的问题,依据民诉法的有关规定,是不会发生的,因此,题主不必担心。
民诉法第一百七十条 二审裁判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维持原判决、裁定;.…(四)原判决遗漏当事人或者违法缺席判决等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原审人民法院对发回重审的案件作出判决后,当事人提起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不得再次发回重审。
依据上述法律规定,你所说的因亊实不清,发回一审重审的情况,不会因为一审法院未履行释明,二审法院再次发回重审。
民诉法立法的目的,就是为了保证当亊人行使诉讼权利,保证人民法院查明事实,分清是非,正确适用法律,确认民亊权利义务关系,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秩序。
因此,从立法程序上禁止二审法院再次发回重审,正是保证案件的公正审理。再说,一审人民法院对上级人民法院发回重审,明确指明事实不清的案件,也不会不补充查明,就敷衍塞责,判决结案。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法院的释明程序经常发生在法律关系认定及诉讼请求确定上面。
按题目分析,应当也是对法律关系认定错误而引起事实认定不清导致的发回重审。
释明不是法院的强制义务,在司法实践中引进释明程序主要是引导当事人双方认清法律关系,提高诉讼效率,防止突然裁判。
一般来说,即使一审法院没有释明,二审法院也会维持原判,驳回上诉。
因法律关系认识错误导致驳回起诉的,当事人还可以另行起诉,不影响当事人对权利的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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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70条的规定,原审人民法院对发回重审的案件作出判决后,当事人提起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不得再次发回重审。
由此,二审法院对同一案件,不管是什么情况,至多只能发回重审一次。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谢邀!
原审法院对于发还重审的案件,不会再次发还重审了。
因为《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规定,原审人民法院对发回重审的案件作出判决后,当事人提起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不得再次发回重审。
这是个硬性规定,并没有区分情况,均是“不得再次发回重审”。
也就是说,不管是否是存在法院法官未履行释明的义务,都不能再次发回重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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