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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在上下班途中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是否属于工伤?为什么?
工伤,肺炎,医护劳动者在上下班途中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是否属于工伤?为什么?
发布时间:2019-0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不属于工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已经发文明确说明了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应该是,因为上下班都与你的单位有直接关系,再说了,不上班我待在家里能被传染了吗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不属于,因为你很难证明,自己感染的时候是在上下班途中。
需要知道的是,这次的疫情的潜伏时间是14天,也就是说如果你确诊出了肺炎病毒,那很有可能是你14天以前被感染到的,而你要怎么证明你被感染到的时候,是在上下班途中呢?
这很难证明的,所以一般都不会被认定为是工伤。
但如果是专门从事医疗护理方面,需要时时刻刻和疫情打交道的工作人员感染上了肺炎病毒,那是可以被认定为是工伤的。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有关保障问题的通知》写明: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预防和救治工作中,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或因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死亡的,应认定为工伤,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非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是否可以享受这项政策?
工伤认定需根据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工作原因,进行综合认定。因为新型冠状病毒引发的感染场所较多,出门买菜也可能导致感染,很难认定感染一定是发生在单位,建议大伙做好防护措施。
原则上,工伤的判定标准应该是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因工作原因受到的伤害属于工伤。对于在上下班途中遭受的伤害是否属于工伤,原则上仅仅在满足《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款规定,即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属于工伤。对于在上下班途中感染疫情不应该做类比推理,即上下班途中感染新型肺炎是不属于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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