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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人玫瑰,手有余香!关于义务献血,你有何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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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12-06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送人玫瑰,手有余香!关于义务献血,你有何看法?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感谢“尚可网”的邀请
对于义务献血我是一直持积极态度的。当年上班时,厂里每年都组织义务献血。我每次都报名参加。
但我的“运气”不好,只在1996年献成功一次。第二年再去,验血也通过了,可献血时小护士在我胳膊上扎了好几针,也找不着血管了,又过来两人帮忙,又扎了几针,仍抽不出血来,疼得我疵牙咧嘴,急得他们满头大汗,可最终还是没献成。
对义务献血,我举双手赞成。记得那年儿子出生,要剖腹产,那时还没有义务献血,护士长说要准备输血,喊来一人,虽然最后没用,还是给他20元让走了。后来儿子有病,我献了两次,一次200CC。
所以从那我并不害怕输血,而且据专家说,通过献血加快血液更新,反而有助健康。
实行义务献血制度,利国利民,这也符合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道德标准。踊跃参加义务献血,帮助了别人,也有利于自已和家人,这不就是“送人玫瑰、手有余香”吗?何乐而不为?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了:
送人玫瑰手有余香,意思是人的一生非常短暂,百岁老人,视为叁万陆仟伍百天,是经过风风雨雨,社会的变迁,自然灾害的磨难,并不是那么间单,磕坎坎坷坷拌。
都是经的起社会的考验和时代的发展进步。有自己的努力勤奋好学,一步一个脚印慢向未来美好的明天。
手有余香的意味,由自己的辛勤劳作,少吃减用,可以达到自己的生活的目标。有点宽余,奉送给更需要的、国家、团体、某家庭或特别困难的个人。有奉献者的高尚大无畏的精神,使奉献者的感楷处事,使他她非常安慰自毫,即帮了别人,自己做的事情得到了众人的尊爱!
我个人认为,这就是手留余香的品味吧?
关于献血的条件由中国成年人国民,不分种族只要身体健康没有传染病吏,为了国强民富各民族万众一心创造未来的篮天,都有义务向国民做善心容不易容辞的献血义务!
望网友们,多加批评与评论,使我更有力的创作真诚的回答:奉献给大家阅读!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大家好!我是金松塔,很高兴回答这位朋友的问题,请点击看视频!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无尝献血,是献爱心,不是义务!
献爱心是自愿的!而义务是必须的!这世界需要我们每个人无私奉献!但是前提是自愿的,而不是强迫的!是靠每个公民的自觉,觉悟!献血也必须量力而行,根据自己的身体健康状况,适可而止!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义务献血 凡人善举 尤其国难面前 更要时刻准备着在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实属正能量的延续与传播。因为是伟大的祖国救了您,是伟大的人民救了您,所以说再现血救助他或她人,是应该的。实属正能量的延续与传播。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没有看法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将义务献血纳入征信 听说原来的献血证现在不让用了 心寒啊!有两个献血证都废了 当初献血的时候说是长期有用的 诚信也出现问题 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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