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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新冠疫情从法律层面上讲属于不可抗力因素吗?
不可抗力,疫情,合同此次新冠疫情从法律层面上讲属于不可抗力因素吗?
发布时间:2020-12-06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新冠肺炎疫情算不算不可抗力,没有一个明确的答案。
要想让不可抗力成立,必须同时满足三个条件: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这对当事人来说举证难度很高,尤其要证明自己完全“不能克服”是非常困难的。如果是国际商贸合同,用的还是英美法的话,成功的可能性就更小了。
对企业来说,与其为了免责跟客户撕破脸打官司,更现实的考量是,如何通过协商先解决目前的履约问题,尽快恢复供应链的正常运转。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我国相关法律对不可抗力的规定:
《合同法》第117条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本法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合同法》第118条不可抗力的通知与证明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合同法》第94条 合同的法定解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民法总则》第180条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笔者认为对上述法律规定理解和适用应该分为三个层次:
首先是是否发生了不可抗力的事件,也就是说本次的新冠疫情是否是不可抗力事件,对这次新冠疫情是否属于不可抗力事件虽然也存在争议,但基本可以明确本次的疫情属于不可抗力事件。
其次是发生了不可抗力事件,会产生什么样的法律后果?根据法律规定可以看出,发生了不可抗力事件发生的法律后果分为两种:一是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二是可以依法解除合同,但是适用的前提是不可抗力事件与合同不能履行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比如有些合同行为的履行并不会因为发生了不可抗力事件而受到影响,不如还贷行为,并不会因为不可抗力事件导致自己不能偿还贷款。
最后是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并造成不能履行合同的情况下,要及时向合同的相对方发出通知,并提供相关的不可抗力事件及影响履行合同的证明。
所以并不是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就都能够适用不可抗力的免责条款,还要具体分析合同不能履行与不可抗力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不可抗力事件对合同履行产生影响的程度,还要及时的发送通知等等,对于不可抗力免责条款的适用要具体案件具体分析,不能一概而论。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从事件性质上讲肯定是属于不可抗力,具体到每个主体可能情况不同,有些也许不受影响。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此次新冠状病毒疫情作为一种高烈度的传染病已经在世界范围大规模流行性的,一般来讲“自然灾害、如台风、洪水、地震”是公认的“无法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那么新冠状病毒疫情是“无法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吗?目前存在不少争议。
从科学、医学的认知程度、防御方式和治疗能力来看,中国对疫情认知程度经历了从知之不多到总体掌握、防御方式上已经由物理防御即阻断传染源为主,进入到物理防御与疫苗防御同时推进、中国在新冠病毒的人体疫苗方面已经进入到临床实验第阶段,人体疫苗生产和使用已经指日可待,疫苗防御将成为抗击新冠状病毒的最有效的防御方式;在掌握新冠状病毒治疗能力上也经历了探索尝试、总结提升和有所突破,一是“中医药”在新冠状病毒拟制的效果上有所突,二是“血浆疗法”在新冠状病毒拟制的效果上有所突破;因此笔者认为,根据新冠状病毒疫情的发展阶段的不同,新冠状病毒疫情也相应的从“无法预见,不能避免,阶不能克服”阶段向“部分预见,部分避免,部分克服”的阶段演进,最终一定会达到“可以预见,可以避免,可以克服”阶段;目前的中国已经处于第二个阶段向第三个阶段的发展的过程中。因此,笔者认为,新冠状病毒疫情在中国已经不能完全符合“无法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三个特点了。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所谓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因此,构成不可抗力的事件,需同时满足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三个条件。而此次疫情是否在法律上构成不可抗力,以及是否能据此免责不履行合同,要具体结合双方合同的约定以及双方履行的情况综合判断,不能直接适用不可抗力条款,而免责。
如果双方因此次疫情而引发纠纷,建议保留好相关合同履行过程中的证据,并及时根据情况做好通知,否则可能被认定为违约方,给自身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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