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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期间如何为自己买保险?
肺炎,疫情,保险公司疫情期间如何为自己买保险?
发布时间:2019-0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新冠肺炎还不属重疾、只有医疗险可报销包含EMCO费用(许多保险公司都放宽了理赔权限)。没有投保过的、需投保。
这个时候投保重疾险和意外险来对抗新冠肺炎并不是好的选择。重疾险有最短90天观察期(保险公司未针对肺炎作出理赔权限调整)。
对于生命终止(即身故)、是单纯寿险和重疾险可起到作用的。重疾险一般都包含身故责任,但也要看你买的那款含不含,由于新冠肺炎身故的、意外险不赔。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疫情期间,各大保险公司推出了针对这次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保险产品,比如,中国人保、众安、京东安联、国华人寿等,都可以购买。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国家已经明确发文,本次疫情中确诊病列和疑似病例的医疗花费不用自己掏钱,所以大家不要对些过于担忧。但是,保险还是很有必要买的。首先,疫情是突发的,但我们生活中还有其它健康风险的,这就需要我们平时购买保险来规避风险。其次,疫情中确诊患者病愈出院之后,还会有康复的花费,这些花费就得自己承担了。所以,我们还是趁现在健康时给自己买份商业保险,量力而行,财力允许买份重疾险,这是确诊即给付型,很多保险公司重疾险都做了责任扩展,重型危重型新冠肺炎也有一定比例赔付,还要买份医疗险,可以报销医疗费用,还有住院津贴。财力不允许先买份百医疗险,保费根椐年龄也就低的几百高的一千多,可以报销少则200万多则400万不等的医疗费用,还有住院补贴,也能报销住院前7后30天的门急诊费甲,也是很不错的选择。总之,不论有无疫情,该买的保险还是要买的,量力而行,给自己和家人配置合适的保险!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1月30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期间社会保险经办工作。通知明确,社保经办机构应尽最大可能提供“不见面”服务,从源头上减少经办大厅现场人员流量、降低交叉感染风险。
确保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期间,社保待遇发放是否会受到影响,是广大参保人尤为关注的问题。通知明确,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及所属社保经办机构要加强与财政、金融机构等部门和单位协商,探索通过网上受理、初审待遇申领,按月预发养老保险待遇,确保参保人权益。对于领取待遇人员未按期办理资格认证的,不暂停待遇的发放。
对于未能及时办理新增退休人员申报的,经审核后,自审核次月起补发养老金。要做好相应风险防控,减少系统外经办和手工操作,在信息系统中做好新领取待遇人员标识、预发待遇记账及财务处理,疫情稳定后及时进行审核、结算和相应业务稽核内审。
经办大厅防控措施将“升级”
经办大厅是经办机构疫情防控的最大风险点。对此,通知明确各地要按照国家对公共服务场所疫情防控的要求,落实通风、消毒、体温监测等必要措施。加强经办大厅的消毒、清洁工作,及时对办事大厅柜台、自助服务机具等设施设备实施严格消毒。窗口工作人员应按规定配戴口罩和手套,到经办大厅办事的群众应配戴口罩并自觉接受体温检测,避免交叉感染。
社保经办推行“不见面”服务
通知明确,各地要结合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加快推动经办服务模式转型升级,将网上办事作为占主导地位的经办服务模式,普及“掌上社保”服务,方便群众足不出户办理业务。
同时,要抓住当前不少地区的群众仍需要“跑腿办”“现场办”的参保登记、申报缴纳、关系转移接续等重点业务,开通社保微信等公众服务,实现网上申报缴费、移动支付;建立健全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平台,加快实现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转移网上申请全覆盖,取消邮寄纸质凭证,做到网上办理、顺畅衔接。
通知还要求,要依法及时做好网办业务的受理、处理和反馈,抓好电子印章和电子档案的应用,改善群众网上办事体验。全面优化和畅通系统运维工作,确保网上服务安全、稳定、高效。
医护人员工伤保障有绿色通道
通知明确,各地开辟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工伤保障绿色通道,对已参保并被认定为工伤的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原则优先处理,并按照告知承诺制要求精减证明材料,开辟工伤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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