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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他人2千元,自首后会如何判?
诈骗罪,数额,基准诈骗他人2千元,自首后会如何判?
发布时间:2019-0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诈骗他人2千元,自首后会如何判?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2010年最高法《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 第一百二十三条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单处罚金量刑格】一诈骗不足4 000元的,基准刑为罚金刑;4 000元以上不足5 000元的,基准刑为管制刑;5 000元的,基准刑为拘役三个月,每增加1 67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1万元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1 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二有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拟处拘役刑的,升格为有期徒刑;拟处管制、罚金刑的,升格为拘役刑;三诈骗3 000元且是累犯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1 23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根据你所述:诈骗2000元只在基准刑期以内,也就是说6个月以内,现在形势自首+认罪态度好一般采取减刑30%,单纯自首还不行,还要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行为,给受害人一定的经济赔偿,取得被害人的谅解才能受到最低程度的处罚。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首先,这种行为是违法行为,但还不一定构成犯罪,数额2000元钱没有达到起刑点,诈骗罪的起刑点要求是3000元以上,当然,在此基础上全国各地可能还有不同。所以这种情况并不构成犯罪。
但是,不犯罪,不代表这不是一种违法行为。
另外,如果犯罪嫌疑人多次诈骗,或诈骗了多人,总额超过3000元,那么也是构成犯罪的!
其次,根据最高院的司法解释,数额未达到3000元,不构成诈骗罪,适用《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考虑到具备自首情节,可能会酌情从轻处罚。
另外可能还要考察行为人实施诈骗的次数,如果累计数额达到3000元以上,还是可能构成诈骗罪的,这样的话就依据我国刑法第266条诈骗罪的规定,定罪量刑,涉嫌诈骗的人依法承担刑事责任。
总之一句话,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身试法!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如果只是初犯,并且诈骗的金额只有两千元左右,没有达到立案标准,就不会判刑,一般都是拘留就了事。
《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因此,您的诈骗数额未达到3000元,不构成诈骗罪,适用《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考虑到具备自首情节,可能会酌情从轻处罚。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不超过三千元不判刑,所以也就拘留加罚款,如果协商的好,认罪态度好,还能好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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