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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什么时候复工?
疫情,防控,企业南宁什么时候复工?
发布时间:2020-12-06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具体按市住建部门制定的南宁市房建市政工程疫情防控期间安全有序复工工作的通知执行。
复工条件
企业满足以下条件方可复工:
(一)防控机制到位。企业要明确疫情防控责任机制,明确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及部门、车间、班组负责人的工作职责,制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和工作措施。
(二)员工排查到位。企业要对每名员工近14天的去向进行排查;对来自或去过疫情重点地区的员工建立重点监控类清单,规劝其留在当地暂不返邕复工,鼓励员工延迟返邕上班;对来自或去过疫情重点地区的返企员工要排查其抵邕时间,按规定落实医学观察、隔离等措施,确保其隔离观察14天并经体温检测正常、无不适症状后方可上岗。
(三)设施物资到位。企业要准备必需的防控物资,购置快速红外体温探测仪、消毒水、口罩等物资;设置有集体宿舍的企业,要设置临时隔离场所,安排单人单间、相对独立房间作为疫情重点地区返岗人员临时隔离场所。
(四)内部管理到位。企业原则上实施封闭管理,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本企业生产办公场所;企业要每日对全体上班人员进行入厂前体温检测,按规定上报复工人员情况、重点监控类人员情况、员工健康状况;企业要建立和落实复工上岗前个人防护知识培训制度。
(五)清洁消毒到位。使用空调系统的,应定期清洗,对空调过滤网进行消毒;对不采用空调系统通风的,应采用自然通风、机械通风或两者相结合的方式加强通风。针对有多人操作的设备,应每班对操作按钮、把手等人员接触较多的物体或部件表面进行消毒;要定时对重点区域(工作台、电梯、食堂、卫生间等)的清洁消毒。食堂应注意食物安全,推行分餐制,避免聚集就餐,要加强对餐具的消毒及管理。
(六)健康教育到位。企业要通过宣传栏、公示栏、微信群等多种方式普及传染病防护知识,让全体员工掌握防护要点,做到有症状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要教育和督促员工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同时
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令
(第4号)
对返岗、复工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提出了10点要求
具体如下:
一、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市、县(市、区)党委政府对本区域机关、企事业单位返岗、复工后的疫情防控工作负总责。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各人民团体、各单位必须按照“织牢防控网、阻断传播链”的要求,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实行一把手负责制。企业实行法人负责制,与当地人民政府签定复工疫情防控责任书。各机关、企事业单位要明确专人专班负责本单位人员返岗、复工后的疫情防控工作,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坚决堵住疫情输入输出,坚决防止疫情在本地区、本单位扩散。
二、机关、企事业单位返岗、复工前,按照《公共场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卫生防护指南》的要求,提前对办公场所、生产车间、食堂、卫生间等公共场所和职工聚集场所的设施、设备进行全面消杀防疫。工作期间定时对办公区、生产作业区、楼道、电梯间等重点区域进行消杀防疫,明确责任人并实时做好记录。
三、机关、企事业单位要加强返岗、复工人员健康监测工作,在返岗、复工前,对全部上岗职工的健康状况、假期出行和参加聚会情况逐人进行统计核查,确保底数清、情况明;上岗前对每个职工进行体温筛查,实行台账管理,随时掌握职工身体状况,发现异常现象及时隔离观察、及时向当地疾控机构报告,并到指定医疗机构就诊。对目前仍在疫区的有关人员应通知其暂不返回。机关、企事业单位应设置防疫隔离区,对出现感染症状的人员先行隔离。鼓励大型企业设立集中隔离点。自治区级以上开发区(高新区、经开区、工业园区)由管委会统一设立集中隔离点。对不具备自行设置集中隔离条件的中小企业,由当地人民政府集中安排。
四、机关、企事业单位要降低工作区域内人员密度,职工的工位间隔要拉长,尽量每人保持在1.5米以上。减少接待外来人员。集体住宿要尽量降低人员密度,保持室内空气流通,按标准规范消毒。
五、机关、企事业单位要督促职工参照《不同人群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口罩选择与使用技术指引》全程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要按标准设置带有明显标识的废弃口罩专用箱,由专人管理并加强消毒。
六、机关、企事业单位要尽量减少或避免举办大中型会议、聚集性活动。如确需召开会议,人数必须按照疫情防控要求控制参会人数和范围。
七、机关、企事业单位要加强职工食堂卫生管理,推行分餐制,尽量避免员工集体用餐,减少人员聚集。
八、机关、企事业单位要做好必要防护用品和消毒用品等物资的配备。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组织防控知识培训,增强职工防疫意识。有条件的单位提倡使用专门车辆接送职工上下班。
九、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必须严格落实疫情报告制度,做到及时、真实、准确,严禁迟报、少报、漏报、瞒报和谎报。
十、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服从各级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发布的防控疫情的决定、命令,自觉接受疾控机构、医疗机构等部门采取的有关防控措施,主动如实报告有关情况。对隐瞒、谎报病情、旅居史、密切接触人员等信息,或者违反隔离、治疗等规定,出入公共场所,参与聚集活动,故意传播新冠肺炎病毒,或拒绝接受检疫、强制隔离或治疗,造成病毒传播危险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疫情防控热线电话:1232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没人能给你正确时间,看疫情、疫情什么时候结束就什么时间呗,就看我们每个人的自觉律,认真呆过了一段时间,病毒无处可缩到时就灭了,那时就可以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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